坚定不移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
党的二十大对推动发展民营经济作出了明确部署。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刻阐述,为做好民营经济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一直以来,我们始终以崇高的政治责任、务实的工作举措、贴心的管理服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两个毫不动摇”“三个坚定不移”,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聚焦解难题,着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始终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尤其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主动帮扶、倾力支持,牵头制定出台稳经济大盘“1+8”政策体系、19条接续政策省内工作方案等系列惠企支企政策,用真金白银为中小微企业雪中送炭。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助企纾困、提振信心。一是抓好惠企政策兑现。持续减税降费更好助企“纾困增效”,推动湖南“稳增长20条”措施落实,强化政策落实情况跟踪调度,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和制造业企业等市场主体负担。二是畅通政企沟通机制。构建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常态化开展“三送三解三优”,靠前服务解决问题。扩大增设政企沟通渠道,主动听取民营企业反映诉求。健全完善涉企重大政策企业家参与机制,形成亲商安商富商厚重氛围。三是用好“六个一”工作机制。发挥好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监督职能,提升民营企业干事创业便利度。及时更新发布《湖南省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手册》,为民营企业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和享受政策提供指南。
聚焦扩投资,着力激发民间资本创投活力。始终全力支持民间资本创业投资,不断提升民间投资审批效率,持续释放民间投资活力。2022年全省民间投资同比增长8.5%,比全社会投资快1.9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六成以上。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构建双循环格局,紧扣项目投资建设关键环节,全生命周期服务促进民间投资扩容提质。一是拓展投资领域。落实“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准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运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二是加强融资服务。实施投融资改革三年行动,完善民间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强化与金融机构总部战略合作,加强政银企沟通交流,争取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大力推广应用湖南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湘信贷”,强化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三是优化项目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要件立项制、中央预算内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制等投资管理举措,以及双岗负责、“三会”把关等资金分配重大原则,强化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调度、实时监控和效果评估。四是强化要素保障。采取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分片协调调度、重大项目专班推进等措施,深化完善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统筹做好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综合施策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成本,积极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聚焦促改革,着力增强民营经济内生动力。始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着力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积极争取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引导民营企业从完善治理、技术创新、数字化改造、绿色低碳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在改革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是以改革强联动。支持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等混改项目,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多发展空间,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二是以改革畅循环。深入实施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国家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配置高效公平的要素市场体系,进一步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主动服务和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三是以改革促创新。积极构建开放包容创新生态,鼓励民营企业探索新业态新模式,顺应绿色化转型方向,抓住机遇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梯队培育民营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行业话语权、核心竞争力的一流民营企业。
聚焦优环境,着力营造民企发展良好生态。坚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十个坚决”举措和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全国工商联组织的2022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湖南排全国第七、中西部第一位。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当好“店小二”“服务员”,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建好用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打造全省移动政务服务体系。深化“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持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领域,持续加快推进个人、企业、项目三个全生命周期26个主题式、套餐式“一件事”落地。二是提升以评促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服务导向、结果导向,组织开展覆盖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价促进弱项短板提升。推动《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一码一网一平台”工作系统完善、推广与使用,及时响应和处理企业群众诉求。三是维护公平竞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持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推进存量制度清理评估,清理废除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条件,破除妨碍公平的“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四是完善信用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全省信用承诺事项备案清单,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各类主体信用记录,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对相关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财经办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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