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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新湘评论》杂志社主办

节能减排是必须完成的硬指标、硬任务

作者:中共湖南省委书记 徐守盛 来源:《新湘评论》2010年第15期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9日 10时05分50秒 编辑:redcloud

 

 

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确保全面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坚定不移地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今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已经到了算总账的时候。全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以分秒必争的紧迫感和必须完成任务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直接关系湖南长远发展。2006年以来,湖南经济连续四年保持12%以上的高速增长,总量跨越万亿元台阶,跻身全国十强。但同时,我们承受的资源环境压力也日益增大,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日益增加。发展已面临既要加快发展,又要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的“两难选择”。这要求我们,既要加快发展,不断做大总量、做大规模,为未来发展拓展更大空间,又要下大力气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使结构更优、效益更大、环境更好。

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直接关系湖南“十二五”时期的发展。从前段情况看,湖南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目前,湖南除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万元GDP能耗,以及二氧化硫减排完成情况超过或达到进度要求外,化学需氧量减排仅完成任务的52%,能源利用粗放、能耗水平居高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工业“重型化”问题还比较突出。6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工业的三分之一强,达35.5%,规模工业企业中有60%左右为高耗能企业。特别是今年一季度,全省万元GDP能耗同比出现较大反弹,工业用能大幅增长,二氧化硫排放有所增加,在今年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压力巨大、难度巨大。但压力再大、困难再多,我们也要完成。温家宝总理多次明确,完不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行区域限批。完不成这个任务,将直接影响湖南“十二五”发展,我们已没有退路,只有上下一致、齐心协力、背水一战,才能为“十二五”更快、更好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直接关系全省人民根本利益。湖南推进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很强,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企业家、产业工人,精神状态很好,干劲很足,对节能减排充满期待,对生存、生活环境品质的改善,以及对我们工作的要求更高,期望值更大。我们就是要抓住当前这个心齐气顺劲足的大好时机,逐个分析和破解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推进节能减排作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乘势而上,力争在转方式调结构的新一轮竞争中,不掉队、不落伍,先行一步、快进一步,谋取未来发展的更大主动权,在加速发展中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全力以赴狠抓节能减排的重点

湖南确定“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是: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20%,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比2005年分别下降9%10.1%。这个目标是经省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已列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也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充分利用今年剩下的不到5个月时间,坚持承诺不能改变,决心不能动摇,工作不能减弱,以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作更大的努力,想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困难,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省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加大控高汰劣力度。一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尽快将国家下达的湖南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分解,确保三季度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将严格实行“区域限批”,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从项目审批、新增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把住关口。健全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完善关停小火电机组和湘江流域关停企业补偿制度,建立关闭企业用水、用地、排污等指标市场化转让机制,制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经济补偿和人员安置政策。二是严控“两高”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在建和已建违规项目,责令停建、停贷、停产。三是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推进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同企业、公共机构等签订能源管理合同,运用市场手段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抓好节能减排重点。一是抓重点工程。主要抓好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工程,加快推进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为重点的减排工程,确保如期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今年国家将安排833亿元用于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抢抓机遇,力争建成一批能尽快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二是抓重点领域。以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政府机关为重点,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今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要达到95%以上。要积极推广城市公共交通节能技术,引导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各级政府机关要做节能减排的表率,今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三是抓重点企业。主要抓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监管和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的化学需氧量减排,抓“国千家”、“省百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监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尽快提出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单位名单,一律按限制类收取惩罚性电价,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按淘汰类收取惩罚性电价。

大力推动科技节能。一是大力推动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加快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工艺和高新技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支持省内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联合攻关,在电机、窑炉等重点环节破解一批技术瓶颈,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核心技术。搭建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平台,促进节能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二是大力实施新能源战略。抓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契机,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核能等新能源研究与开发,提高能源供给能力。三是大力推广节能产品。继续实施《湖南省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加快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灯、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产品。进一步扩大能效产品标志和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实施范围,全面实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

切实加强用能管理。坚持立足全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着力抓好重点用能地区、单位的节能工作。按照“优化能源配置,深化能源管理,强化能源审计”的总体思路,加强对各地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合理调控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地区的能源供应。大力推进发电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和大容量、高效率的燃煤火电机组发电上网。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管理,制定和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用能企业加快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同国内外同行业先进能耗水平对比达标活动。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税收、金融等政策,利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等经济杠杆,建立完善推动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加大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有效抑制污水排放。全面推行城乡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收费制度,加快建立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提高垃圾收集和处置效率。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查制度,实现重点监控的污染源联网在线监测,构建污染物排放立体监测体系。

 

坚持不懈地狠抓节能减排工作落实

节能减排是一项硬指标、硬任务,必须采取硬措施、硬手段,千方百计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一定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推进到位。节能减排的主管部门对照“十一五”目标任务,制定完善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目标任务的细化分解,确保层层抓好落实。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各负其责,扎实推进主管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自觉淘汰和改造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产品和工艺。

加强工作保障。一是加大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节能产品和项目提供优惠贷款。各级财政投入向节能环保领域倾斜,重点支持节能减排能力建设和监管体系建设。二是建章立制。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法规体系,完善有关行业和产品的能耗限额标准,健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和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出台实施《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建立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实行鼓励提前淘汰和超额淘汰的政策,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三是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规新上“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等问题。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对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和存在严重浪费行为的地方国有企业,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实行降级降分处理,并与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挂钩。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在线监管、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管,提高监管水平。提高处罚标准,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考核督查。对落实“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项部署。各市州政府要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省发改委、省环保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对各市州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十一五”目标和今年工作完成进度进行考核、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完成好的要给予奖励,未如期完成任务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和行政问责制,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严防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一致。任何地方、部门和企业,一经发现数据造假、做表面文章,必须坚决处理、决不手软。

加强监测预警。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尽快制定相关预警调控方案,做好月度、季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的分析和预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监测预警,一旦达到预警阈值,要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启动预警方案。加强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及时了解节能减排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调研,切实规划好“十二五”的节能减排工作,为促进湖南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早作谋划。

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让节能光荣、浪费可耻、污染可恶的观念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先导性和示范性作用,抓好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以及宾馆、饭店、商场、大型超市、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节能减排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组织开展好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等宣传活动,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社会成员和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营造“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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