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能否以幸福指数来考量
本刊今年第1期刊发的沈妍同志《在发展中提升幸福指数》一文提出,对于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人民群众的福祉作为发展宗旨的中国来说,在发展理念中必须把人们的幸福程度作为检验发展成效的关键标准,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文章对我省幸福指数测度体系的构建及测度和运用进行了系统研究。然而,幸福究竟取决于什么?幸福指数作为体现社会和谐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能否成为考量幸福的依据呢?社会各界众说纷纭。现在,我们把人民日报《思想理论动态参阅》课题组的一篇《幸福能否以幸福指数来考量》摘发给大家参阅,以期有关专家学者和读者一起来思考、研究和探讨。
“幸福指数”为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邢占军博士认为,把幸福指数作为社会评价指标时,应对其评价功能进行正确定位。幸福指数主要用于对特定的社会发展与社会良性运行状况进行衡量与评价,一般不宜用于评价政府组织的绩效,更不宜用于考察个人的政绩。在追踪幸福指数的变化时,主要是看发展是否偏离了终极目标,而不是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幸福指数增长了多少个百分点,也不是看它在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比较中位次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当然,可以采用幸福指数对城乡居民的主观生活质量、不同地区或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主观生活质量进行比较。这种比较的目的在于对以往的发展思路与政策选择进行评估,为当前政策的调整和未来政策的制定提供必要的依据,而不是作为政绩评价的标准。
考察幸福指数,并不是追求幸福指数无限增长,而是力求通过幸福指数来考察人民群众主观生活质量的状况和变化趋势,进而调整政策取向,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良性运转。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会不断提高,人们的需求水平也会由低层次向高层次提升,这可能导致“幸福陷阱”的出现。所谓“幸福陷阱”,是指客观条件改善导致人们需求水平的提高,但在一段较长时间里观察,人们的幸福指数有时并不随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客观指标的加速增长而明显增长,甚至可能出现暂时的下降。“幸福陷阱”的存在提醒我们,在确定幸福指数时,一定要注意其相对稳定的特点。在主要指标保持稳定的同时,适时地对部分指标加以调整,增加或排除一些要素;对于保留下来的要素,也要对其在总体幸福感中的权重进行必要的调整。
“幸福指数”为最急迫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导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社会发展研究室副主任沈杰认为,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如果将“以人为本”作为发展的基本原则,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最终目标,那么,经济增长只是手段,而人的幸福才是目的。所以,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不是物质财富的最大化,而是人民幸福的最大化。
经济因素是影响人民幸福程度的基础因素。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诸多其他因素,如健康的身体、稳定的工作、美满的婚姻、和谐的人际关系等,对于人民幸福程度的影响力不亚于收入的高低、财产的多少等经济因素。因此,幸福指数最重要的政策意义就表现在:幸福感是社会运行状况和个人生活样态的“晴雨表”,作为最重要的非经济因素,它是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风向标”。因此,幸福指数可以勾勒社会心理氛围的风貌,揭示人们需求结构的态势,透视社会运行机制的效能,反映社会整合程度的状况,从而为最迫切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导向和动力。
因此,对于一个致力于把人民幸福作为发展宗旨的社会而言,在发展理念和发展决策中就不能不将人民的幸福程度作为检验社会发展成就的标准。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有必要以建立一个全面、科学地测量人民幸福程度的指标体系为基础,在制定发展规划时,不仅确定GDP的预期目标,而且也确定幸福指数的预期目标。
把“幸福指数”的考量留给公众自己
曹林在《每日经济新闻》发表的文章表示对推出“幸福指数”很是不安:如何保证新增的统计指标不成为官员粉饰政绩的工具?相比GDP这种客观指标,幸福、和谐、满意度等都属于主观性很强的指标,这种主观指标更容易造假。什么东西都“指数化”其本身就令人生疑。如果真尊重公众的幸福感与和谐感,致力于让每个人更加幸福,应该把“幸福指数”的考量留给公众自己去完成,建立一个“用手投票”的制度让公众自己表达幸福,以幸不幸福的主体表达为官员的治理能力打分。
推出“幸福指数”是否适时
《中国青年报》鲁宁的文章认为,幸福可以通过“指数”描述,但“指数”无助于“漂白”幸福。当下的中国,切实解决数千万贫困人口的低保,解决大多数民众看病难、教育贵、社会保障程度低乃至根本就没保障,解决工者有其“权”、居者有其屋等等社会性紧迫问题,远比用“指数”抽象地诠释幸福急迫得多。
林蔚的文章指出,我们真的到了有更多的精力更多地关注“幸福”的发展阶段了吗?曾有学者指出,社会进化史可以用三个主题词来概括:农业化的主题词是“温饱”,工业化的主题词是“富强”,信息化的主题词是“幸福”。以这样的标准,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及沿海地区也许可以认为正在进入“幸福”,但从总体上说,我们显然还远未完成“温饱”和“富强”的使命。
“幸福指数”真能真实客观地描述老百姓的生态状况、计量社会的幸福水平吗?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最大的担心。GDP数字“注水”的事,多年来我们总有耳闻,所谓“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在相当程度上已经成了一种官场病。硬碰硬的GDP数字都能有很大的随意性,那诸如“满意度”、“幸福感”等这些充满心理体验、主观感受色彩的“数据”,能指望它没水分吗?如果真实性得不到有效保证,政府统计部门推出诸如“幸福指数”一类指数似应考虑选择更合适的时机。
- 新湘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