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优先 注重系统治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各级水利部门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治理“一湖四水”,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守护好一江碧水,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制度创新,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工作体系
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2017年年底已提前完成中央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工作目标,2018年加快建立湖长制,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省委书记、省长分别任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15名省领导担任15条河湖的河长(湖长)。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全面建立,明确河长3.57万余人,累计巡河巡湖158.3万人次,开展督察1810次,下发督办函、交办单等1100余件。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省市县三级全部成立河委会与河长办,省市县乡全部出台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制定了河长制六项制度,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实行考核,确保河长制落地见效。河湖治理初见成效。每年明确河湖整治重点任务,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协同推进畜禽退养、河道采砂和砂石码头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沟渠清淤疏浚、“僵尸船”整治、退耕还林还湿、排污口治理等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治。2017年底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3.6%。2018年,已完成3193艘僵尸船整治,1.1万亩退耕还林还湿,17个黑臭水体整治,8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河湖水质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坚持重点突破,坚决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
以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和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为突破口,切实整治突出问题。湘江保护方面,将湘江保护作为省委、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亲自调度,连续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湘江流域生态质量稳步提升、水质持续好转,为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提供“湖南经验”,带动了“一湖四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2017年,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6.9%,Ⅱ、Ⅲ类水质在评价河长工作效果时的占比达到98%以上,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达99%,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显著提高,取得了显著成效。洞庭湖方面,全面规范采砂,从去年8月开始全面禁止自然保护区采砂,所有采砂船只实现集中停靠;关停84处非法砂石码头,并逐步实现关停码头的复绿工作;组织岳阳、益阳、常德编制了河道采砂规划(2017-2020年),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有效查处打击涉砂违法行为,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全力推进沟渠塘坝清淤,2016年以来共完成沟渠清淤6.5万公里、塘坝11.1万口,湖区垸内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18年继续开展沟渠清淤,力争再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
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对照中央和省委推进生态文明和长江经济带建设部署要求,湖南省水利厅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切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累计核查出各类入河排污口4146个,印发了《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截至2018年7月上旬,全省累计取缔各类入河排污口905个,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183个入河排污口已取缔关闭151个。全省有1449个入河排污口完成关停取缔、设置登记等工作,减排措施进一步落实。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颁布实施《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组织推进124个省级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了全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1-6月,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达98.4%。狠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切实落实河道采砂问题、资江锑超标整治两项主体责任,重点监管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项目、岳阳市农村安全饮水等整改落实。至2018年4月,河道采砂问题整治工作已整改销号,其他任务均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有序推进。
坚持红线管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
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抓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严格“三条红线”管控。抓用水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完成“一湖四水”流域水量分配,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作为前置条件,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发展,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2017年,全省用水总量326.95亿立方米,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350.3亿立方米以内。抓用水效率提升。颁布实施了《湖南省用水定额》,对20个行业63种产品实施强制性用水定额标准。长沙、岳阳等6市建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试点,全省29个设市城市全部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与2012年相比,全省2017年万元GDP用水量从148立方米减少到96.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107立方米减少到67.5立方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72提高到0.515,用水效率显著提升。抓水功能区管理。先后出台了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对全省334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124个水源地和重要省界、市州界水体以及其他重要河流按月进行水质监测。2017年,全省334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4.9%,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作者系湖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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