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开创新时代湖南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凝心聚力、务实进取,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答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这一历史性答卷,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湖南应有的贡献。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始终高度关注、期望殷切。2013年11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强调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真正把生态系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保护好,谱写建设美丽中国湖南新篇章。今年4月25日,总书记来湖南视察长江经济带发展情况时,察看了岳阳君山华龙砂石码头整治情况,对湖南提出了“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要求。我们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生态环保工作的系列要求,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领会把握,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提出的“真正把生态系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保护好”“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精神,以“一湖四水”为主战场狠抓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扎实开展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河长制,推动全省生态环保齐抓共管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出现可喜变化。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湖南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有色金属之乡,生态环保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湖南产业结构偏重,粗放式发展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与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任务繁重。
这些问题的存在,固然有历史累积、发展阶段等客观原因,但根子上还是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包括总书记来湖南考察时对湖南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系列要求,学得还不够,悟得还不透,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树得不够牢、践行得不够好。比如,总书记反复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但现实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此自觉性还不够,没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来认识把握;有的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生态环境保护是环保部门的事,甚至以一些历史的、客观的理由作为回避矛盾、敷衍塞责的“挡箭牌”。比如,总书记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这些都是重要的发展理念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应该说,经过这些年的实践,各级领导干部对“两山”理念认识更加深刻、体会更加真切了,但有的还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实践中有时自觉不自觉就走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老思维、老套路上去了。有的重显绩、轻潜绩,对搞基础设施、城市建设、景观带很热衷,对生态修复、湿地保护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工作却不那么上心。有些环境问题的解决,并不要高精尖的技术,也不需要大手笔的投入,但为什么迟迟到不了位,关键是没有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折射的还是政绩观、发展观的问题。有的地方表面上看重视绿化,但换一任领导就换一种绿化树,这里面也有政绩观的问题。比如,总书记反复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但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重视不够,有的面对群众投诉,或多或少存在畏难甚至厌烦情绪;有的城区建得很漂亮,农村还是脏乱差,污染“上山下乡”“垃圾围城”现象不少。这说明这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没有真正理解总书记讲的“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深刻内涵,没有主动顺应新时代人们的美好生态需要。比如,总书记反复强调,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强调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强调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但有的地方和部门还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有的盲目引进外来树种搞城市绿化,却破坏了原生态系统的平衡;有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治理之道。
总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有价值观、也有方法论,是一个蕴含发展理念、宗旨精神、系统思想、法治思维的思想体系。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学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悟出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定力,践出“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定有我”的胸襟、境界和担当,真正把加强生态环保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的美丽湖南
习近平总书记为解决历史交汇期的生态环境问题,强调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生态文化、生态经济、目标责任、生态文明制度、生态安全“五大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建成美丽中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湖南来讲,就是要落实总书记对我们提出的“谱写好建设美丽中国的湖南篇章”。就当前来讲,中央要求打好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除渤海综合治理战役外,其他战役都与湖南有关。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强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以“一湖四水”系统联治为重点,着力解决水污染、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问题。湖南是长江经济带重要省份,水情是湖南最大的省情。过去,我们讲水情更多是偏重于水安全,因为省内河流多、水库多,防汛任务重,这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今后在重视水安全的同时,对日益突出的水污染、水生态问题也不容忽视。要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正确把握总书记提出的“五大关系”,突出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为守护好一江碧水作贡献。湖南拥有163公里长江岸线,这是我们的宝贵资源,但绝不意味着每一公里都要开发,更不等于每个县甚至每个乡镇都可以建码头、建泊位。总的要遵循“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先规划后开发”原则。要按照“高位协调、属地负责,专项整治、边整边改,推进整合、限期完成”的总体要求,加强长江岸线专项整治,提高排污口入江水质标准。要坚持以“一湖四水”为主战场,持续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和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切实巩固前阶段污染企业关停并转、淘汰落后产能、禁采砂石、养殖污染整治等成果,更加注重在“优化、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更加注重整治后的产业接续转型、保障改善民生、长效机制探索等问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要加强水源地保护,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饮水安全。要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充分运用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和日常监管力度,实现长治久清。要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强污水处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工业污水排放监管力度。河湖受污染,根子在陆上,关键在人上。要坚持全域统筹、陆湖联动、上下协同,一任接着一任干,干一件成一件,早日重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以长株潭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重点,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长株潭地区人口密集、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速度快、污染源点多线长面广,大气环境治理任务更为艰巨。要以长株潭为主战场,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解决工业污染、压煤、控车、禁烧、抑尘、增绿等问题,特别要多领域协同压减散煤消费量。长株潭一体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也是一个重要方面。要加强重污染天气污染源研究分析,建立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联防联控机制和防治立体网络。汽车尾气排放逐步成为城市的重要污染源,要加强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战役,统筹油、路、车治理,引导营运车船向清洁化发展,加快老旧柴油车淘汰,加大黑加油站点和劣质柴油打击力度,切实把污染气体排放降下来。
以固体废物处置与加工利用为重点,着力打好净土保卫战。有色金属曾是湖南的一张名片,也是湖南环境治理的一个痛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重金属超标和土壤环境风险凸显的问题,切实担负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的责任。土壤污染容易治理难、代价大。要按照“新账不能欠、老账逐年还”的要求,坚持分类治理、技术治理、制度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加强对未污染土壤的严格保护,继续推进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真正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固体废物是重要的污染源,也是可再生资源。要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不断提升固体废物专业化处置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实现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把固体废物“吃干榨尽”、变废为宝。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探索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多种处理方式。对废弃电池、快递包装等新型污染源,要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回收利用体系。要强化源头控制,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健全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体系,加快建设集中处置设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
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为重点,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当前,农业农村污染十分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养殖行业整治等工作,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要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监管体系,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集体系和垃圾分类系统。要大力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和清洁生产技术,继续减少化肥、农药和农业用水总量,加强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绿色水产养殖,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要广泛借鉴浙江等地美丽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本质上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新发展理念引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与环保协同共进,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点、成为提高三湘人民生活水平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湖南形象的发力点。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发展不仅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也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到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各方面,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水泥、煤炭、烟花、造纸等领域过剩产能退出和落后产能淘汰,加快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等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保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从源头上使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下来。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推广绿色出行,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学校教育很重要,要让垃圾分类、固废利用等知识进学校、进课堂,从娃娃抓起。
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改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根本动力。要以改革创新为手段,突出源头防范治理,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美丽湖南筑牢“制度屏障”。要创新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结合机构改革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独立权威高效的环境监察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保制度,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效益补偿等制度机制。要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环保黑名单管理等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该花的钱必须花,该投的钱不能省。要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和多元环保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
统筹协同打好“三大攻坚战”。“三大攻坚战”目标各有侧重,但内涵紧密相连、作用互融共促,必须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大对重大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的稳定风险评估力度,在建设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时要选用先进技术,有效破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切实防范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要切实加强政府债务严管严控,优化投资结构,把投资重点转向民生领域,转向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上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实施生态扶贫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湖南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往往也是贫困人口集中区。要积极探索让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让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绿色发展路径,开发更多环保公益岗位,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
生态环保各项任务能否落到实处,根本在于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到突出位置,扛牢抓实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保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健全约束和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力量投身生态环境保护。要切实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考评结果要成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实行最严格的问责追责制度,用好环保督察“利器”,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从严问责、终身追责。要加强生态环保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强化基层队伍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生态环保队伍建设,支持生态环保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
- 新湘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