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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违规与庶民同罚

作者:陈宁生 来源:《新湘评论》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1日 10时10分35秒 编辑:redcloud

  近年来,名人、明星酒后驾车频频,并且大多数在接受处理时,都不同程度抗拒交警执法,或打人、或驾车逃跑,态度恶劣,与其留给大众的美好形象形成强烈反差,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索。

  面对名人、明星在大庭广众下违犯交规、抗拒执法的行为,人们不禁发问,他们的胆量究竟从哪里来?其中的原因无非有三。一是他们平时忙于演出、比赛,学习不够,以致法规观念淡薄。二是他们平时受到观众的追捧、溺爱过多,渐渐滋生了一种“职业优越感”,日积月累,便养成了盛气凌人、自恃高人一等、动辄“耍大牌”、我行我素的坏脾性。三是他们都是高薪阶层,经济实力都十分雄厚,即使偶尔“翻船”,损失也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根本不伤筋骨。从客观环境方面来看,社会往往自觉不自觉地给予名人、明星们以普通人所没有的特权,整个社会营造出的“明星崇拜”成了培植“明星特权”的土壤。如当了明星,就可以不经严格考试而任意挑选上最有名望的大学;当了明星,就可以享受到社会给予的最高等的各类服务,等等,这些都助长了名人、明星们的优越感。

  要扭转名人有恃无恐、漠视法规的不良现象,除了对他们持续加强公民守法教育外,就是要像媒体披露的那样,抓住一件,严处一件,不能因为他们是名人就天平倾斜,心慈手软,促使他们明了“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和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决不容许有“特殊公民”的道理。

  名人平时备受广大民众的仰慕和喜爱,在社会上理应表现得比一般人更好,成为社会公众的表率。违规成本虽然不高,但名人、明星毕竟是公众人物,其名誉是靠社会的人气维系的。如果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有失检点,使口碑严重受损,恐怕对自身未来的事业影响并不会小;而一旦失去民众的支持和信任,那所谓的“名”也就失去根基,不复存在了。所以名人、明星们一定要自尊、自重、自爱、自警。许多德艺双馨的明星们以自己光彩照人的形象深深扎根在观众的心目中,他们当是所有明星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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