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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十个着力点

作者:邱敦红 来源:《新湘评论》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1日 09时11分00秒 编辑:redcloud

  胡锦涛总书记在“6•25”讲话中明确告诫全党: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体现经济与社会的统一、民主与法治的统一、物质与精神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具体说来,需要重点抓住以下十个着力点。

  着力点一:缩小差距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利益失衡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更难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前部分社会成员收入高低相差十几倍、甚至上百倍,必然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一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防止贫富悬殊,将基尼系数降到0.4以下;对那些贪污腐化、循私枉法、行贿受贿、偷逃税金、制贩毒品、违法经营等获得巨额非法收入者,要坚决予以打击。二要建立和完善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和舆论导向机制。进一步规范组织和个人的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的利益竞争环境,保证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机会平等公正。三要着力扭转城乡差距拉大的趋势。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缩小城乡差别。四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进一步加大西部大开发的力度,扩大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援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机制,切实推进东中西部地区的协调发展,着力扭转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

  着力点二:社会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社会公正就是社会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平等地分配。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根基。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全力抓好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公平问题,使社会新兴阶层与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找到最佳结合点,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扶持公共事业的制度,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通过制度规范和体系建设来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公平地接受教育,都能公平地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都能公平地享受社会生活,都能公平地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真正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

  着力点三:加快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也不能建成和谐社会。发展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要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落实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去,落实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去,落实到加快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各项实际工作中去。一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二要坚持全面发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三要坚持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全面和谐发展,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相协调,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和谐社会不断发展和充满活力。

  着力点四:广泛就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任何社会民生都是头等大事,而解决民生问题,首先要解决就业问题。必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将就业指标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官员政绩的考核目标之一,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管理体制,推进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一是千方百计解决下岗职工的就业;二是着力解决大学毕业生和社会青年的就业;三是切实关注和解决社会特殊群体的就业。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着力点五:扶贫济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重视保护特困群体,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要把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健全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抓紧制定各种与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多渠道广泛筹集专项基金,着力解决社会保障存在的资金短缺、覆盖范围小、形式单一等问题。二是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面向所有贫困人口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三是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着力解决失业保障、贫困者救济、残疾人救助、妇女儿童权利保障、老人权利保障和养老保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着力点六:弘扬美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撑。构建和谐社会不仅要抓硬件,更要抓软件,不断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在全社会确立和谐意识、公德意识、文明意识。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工程”建设,努力塑造“四有”公民,切实解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要把社会公德的要求变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使全体社会成员自觉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要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

  着力点七:保护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人类活动要想抑制对大自然的过度索取,就必须尊重自然规律,改变对自然的态度,形成人与自然友好相处、良性互动的和谐关系。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经济发展决不能超越资源与能源、生态与环境的承载能力,把自然代价和社会代价减到最低限度。要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森林、水和海洋等自然资源,坚持开发与节约、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限制开发,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要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一是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二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加大烟尘、粉尘治理力度。三是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着力解决颗粒物、噪声和餐饮业污染,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推进绿色环保社区建设,努力维护城市生态平衡。四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着力点八:维护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和谐需要稳定,稳定保证和谐。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要科学分析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发展趋势,尤其要研究解决体制转换过程带来生产与消费、加快发展与提高效益、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发展差距等诸多矛盾。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抓紧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对群体性事件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尤其要对难点热点问题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事先把各种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做扎实,把各类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着力点九:依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保障。整个社会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政治保障。一是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决摒弃“权大于法”的人治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紧制定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严格执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人违法乱纪都要依法受到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以至依法制裁,坚决制止“关系案”、“人情案”等司法腐败行为。四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真正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法治型社会。五是继续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

  着力点十:党的领导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党研究解决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创新。要不断开拓新思路,提出新办法,使我们的思想观念、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工作方式更加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尤其要围绕一些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加强调查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目前我们党有7000多万党员,1000多万党员干部,50多万县处以上领导干部,1800多省部级干部。总体上看我们的党员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党员队伍中也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切实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前党内和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不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问题,不真正解决一些领导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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