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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新机制

作者:苏仁华 来源:《新湘评论》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2日 09时44分10秒 编辑:redcloud

政府绩效,是政府及其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服务中所产生的结果、效率和效能,是行政能力的体现。政府绩效评估,是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运用科学的评估方式和方法对政府决策和管理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和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测评,是一种以绩效为导向、以促进公共组织绩效最大化为目标、以管理和服务对象满意为最终衡量标准的新型管理模式。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借鉴西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成功经验,引入现代绩效评估理念、方法和技术,开展了政府绩效评估实践,对于提高机关效能和行政执行力、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并要求全党同志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科学发展观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要真正将其落到实处,需要有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考评体系,这就对我国开展不久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健全保障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体制机制,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温家宝总理也指出,“绩效评估是引导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树立正确导向、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要科学规范地确定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促进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当前,各级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到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各个环节当中去,努力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和责任体系。

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充分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统筹兼顾的要求。政府绩效评估的核心,首先是要有一套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解决“评什么”的问题。指标就是导向,科学的指标能引导各级政府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反之,如果指标设计失当,就会造成片面追求某一方面的政绩,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现象。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科学设计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情况、可持续发展状况、公共服务水平、社会和谐稳定及降低行政成本、勤政廉政等情况作为评估的主要内容,既要评估其经济发展的成绩,也要评估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成绩;既要重视经济指标,又要重视社会指标、人文指标、环境指标;既要关注城市发展,又要重视农村发展;既要重视当前发展,更要重视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到改善民生上”的要求,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如我省在8件实事考核中,重点放在解决好就业、就医、社保、低保、教育、环保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上。2007年的8件实事,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领域,既有农村公路、通广播电视、电话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项目,也有农村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的内容,强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以加强公众评议为重点,构建开放的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要求。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必须有一套完整的评估机制、科学的评估方法,解决“怎么评”的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完善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当前重点是要研究如何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加强公众评议工作,增加评估工作透明度。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此,在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中,必须实现从传统效率原则向满意原则的转变,坚持用群众的观点看待绩效,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估的根本标准。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公众评议工作,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座谈、网上评议以及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评议组织等方式,请服务对象、专家和相关社会组织对政府工作进行评议,充分听取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实现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如我省在8件实事考核工作中,始终坚持8件实事办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最终还得由人民群众自己来评价和检验。为此,我们经常邀请群众代表对8件实事进行视察评议,通过统计部门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8件实事进行民意测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参加年底考核验收组,采取实地走访考察、召开座谈会、发调查表等方式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并由新闻媒体全过程跟踪报道,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人民群众对8件实事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以建立行政问责制为目标,构建严密的政府绩效评估责任体系,充分体现建设责任政府和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必须本着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责任体系和奖惩机制,解决“评估结果怎么用”的问题。一是要将评估结果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利用评估结果,认真分析和查找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二是要将评估结果与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结合起来。开展绩效评估是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前提和基础,有了绩效评估的结果,行政问责才有了可靠的依据。要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对违规决策、执行不力、疏于管理和行政不作为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特别是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努力建设责任政府。三是要将评估结果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评估结果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干部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更加自觉地坚持求真务实精神,更加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注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如我省在8件实事考核中,始终把考核重点放在领导干部身上,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级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8件实事的第一责任人。在平时督查中,对工作进度滞后的,由省考核办直接向第一责任人下达督办通知,要求他们亲自协调,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否则将追究他们的责任。在年终考核验收时,凡考核结果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可评为优岗,事迹突出的还可记功,单位和市州政府(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岗指标比例可适当提高,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凡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称职,单位和市州政府(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岗指标比例不得超过10%,并给予通报批评。通过8件实事考核,找到了对领导干部进行工作监督和业绩考核的切入点,探索了建立行政问责制度的有效途径,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促进了作风建设。

总之,积极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估机制,形成组织健全、程序完备、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实现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有利于形成正确的决策导向、工作导向和政绩导向,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更好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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