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应知应会⑪
作者: 来源:《新湘评论》2018年第22期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9日 10时54分52秒 编辑:redcloud
(4)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
(5)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组织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
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不仅要看他的声明,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行动。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等。并将考察情况实事求是地写成文字材料,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本方法是: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考察;在完成某项任务中考察;在参加某项活动中考察;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考察。
27.如何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完成了规定内容的教育培训。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待续。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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