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型城市化推动富民强省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要求,我省提出推进新型城市化,把新型城市化与新型工业化、新农村建设一起作为推进富民强省的重要战略。以新型城市化推动富民强省,必须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推进新型城市化必须突出大城市发展战略。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可以获得较高的规模效益与集聚效应,发挥区域核心增长极作用。据测算,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的人均产值、地均产值分别是20万-50万人口中等城市的1.9倍和20.8倍,是20万人口以下小城市的2.5倍和23倍。湖南城市化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城市规模小,特大城市、大城市少,中心城市首位度低。湖南人口总数列全国第7位,但首位中心城市长沙的城市人口规模只有208万,人口首位度仅为9.5%,在全国主要城市中排第21位,中部地区排第4位;经济首位度为23.5%,比武汉低了10个百分点;其他6个大城市(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邵阳)平均人口规模比全国大城市平均人口规模小30%。城市规模小,城市的集聚功能和辐射功能就弱,不能发挥区域核心增长极作用和快速带动全省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十五”以来,国家已把城市化发展战略由“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调整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沿海地区山东、江苏、浙江等省几年前就明确提出“发展大城市”的战略思路。由此可见,湖南在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中,突出大城市发展战略,既是国家城市化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更是湖南城市化发展现状的客观要求。发展壮大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当务之急是按照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要求,加速推进长株潭三市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存共生,推进三市体制机制一体化、要素市场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同时,大力发展各市州中心城市,到2010年衡阳发展为超过1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岳阳、常德、邵阳、永州、益阳市发展为50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
推进新型城市化必须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城市群是城市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必然产物。1976年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在《世界上的城市群体系》一文中预言,美国东北部地区、欧洲西北部地区、英格兰中部区域、美国与加拿大的五大湖区、日本东海道太平洋沿岸和我国长三角区域有可能发展成为大城市群;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戈特曼的预言得到了验证,目前世界上已形成上述六大城市群。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的纵深发展,城市群逐渐成为城市化的重要形态,推进城市群发展也因此成为新时期我国推进城市化的重要战略。我国除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群之外,近年来还涌现出山东半岛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武汉城市圈、成渝都市圈等近20个城市群。无论是沿海还是内陆腹地,城市群的崛起与竞争已是大势所趋。湖南2006年5月新型工业化座谈会提出启动长株潭“3+5”城市群建设研究,省第九次党代会把加快长株潭“3+5”城市群建设作为全省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目前各项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任务还很艰巨。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城市群在推进新型城市化中的重要作用和主体地位,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对城市群发展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省第九次党代会和新型工业化座谈会对“3+5”城市群发展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建设城市群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以规划为主导,以基础设施为切入点,以产业为支撑,采取实质性措施启动长株潭“3+5”城市群建设。
推进新型城市化必须把制定完善城市规划作为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规划是城市发展的灵魂和先导。湖南一直非常重视城市规划,注重发挥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调控和指导作用。先后编制了《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湖南省“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湘西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等一系列重要规划,特别是委托中国城市规划院编制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是我国内地第一个城市群区域规划,省人大还通过了《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从法律上保障规划的权威性。但目前全省仍有不少地方对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执行规划的连续性认识不足,规划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前瞻性、科学性。全省城市控制性详规覆盖率大约只有40%-50%,许多城市在发展中重物质改善轻城市特色和内涵,导致千城一面、千街一面,城城雷同、街街相似;城市建设中建了又拆、拆了又建,“规划跟着市长走”等现象时有发生。推进新型城市化,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以及主体功能区划分的要求,深入认识和全面把握城市化特别是城市群的发展规律,推进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编制出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高、定位准,科学性强、前瞻性好、经得起实践和时间检验的规划,避免20年规划5年实现的“规划失灵”现象。加快形成以全省城镇体系规划、“3+5”城市群规划、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相应的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主要内容的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拓展控制性详规的编制深度,特别是旧城整治地区、城乡结合部等近期规划建设用地,要优先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使每一块土地都列入规划,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统筹城乡空间资源利用、水土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村庄建设和社区公共设施建设。
推进新型城市化必须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切入点。基础设施建设是培育完善城市功能的关键。近年来,湖南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较大成绩,但与全国和中部地区比较,差距仍然比较大,城市功能建设相对滞后,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强。2005年,全省城市建成区面积、实有道路长度、城市排水管道长度、城市园林绿化面积分别只有湖北的73%、42%、61%和72%;全省公交出行分担率平均不足15%,省会长沙也只有20%左右,而发达国家大多达到了40%?60%;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7.5%、中部地区的76.8%;燃气普及率比中部地区平均水平低10个百分点;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5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出全国近20个百分点。城市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不配套,严重制约城市扩容提质的速度和城市发展后劲的增强,影响市民“安居乐业”。推进新型城市化,必须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按照规划的要求,通盘考虑生产、生活、生态需要,加快城市道路、能源、供水、通讯、环保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管网一体化建设;加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以及城市防洪等防灾减灾设施的建设,着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综合配套水平,增强城市公共服务功能。适应城市群发展的需要,以互联互通和网络化为重点,加快完善区域综合交通网络,促进城市间基础设施对接。
推进新型城市化必须把培育支柱产业作为关键环节。产业发展是城市发展和繁荣的重要支撑。城市化绝不是简单地扩大城市规模,仅有城市规模和框架的快速膨胀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强有力的产业作支撑。一个没有产业支撑的城市,必然是一个经济基础脆弱、缺乏造血功能、没有发展动力的城市,必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南亚、拉美等一些国家出现的“大城市病”,其根本病因就是缺乏产业支撑。2005年湖南城市化率比全国低6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仅列第4位,其根本原因也在于第二、三产业发育不足,吸纳农村劳动力能力不强,产业支撑力弱。2006年,湖南城市化率由2005年的37%提高到38.7%,一年上升了1.7个百分点,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8个百分点,居中部六省之首,城市化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到5.2个百分点,很关键的因素是,2006年以来湖南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第三产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产业支撑能力得到迅速增强,吸纳了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因此,湖南推进新型城市化必须以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为前提,千方百计增强城市的产业支撑力,把城市规模的扩大建立在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把新型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建立在新型工业化纵深发展的基础上,使城市发展和加强产业支撑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走产业支撑之路,关键是壮大核心企业,培育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第三产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使新型城市化具有强大的产业支撑。
推进新型城市化必须把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作为重要原则。“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十七大提出的重要目标。湖南是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2006年农业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高达61.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2个百分点,比中部地区高0.3个百分点;农业人口占全国农业人口的比重为5.6%,比湖南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高出0.4个百分点。非农化率仅为51.4%,非农化率与城市化率之比为1.4,比国际公认水平要高出17%。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3.1,比江西、湖北和河南分别高0.44、0.23和0.1。按2010年湖南城市化率达到45%计算,未来四年约需转移农业人口450万;按2020年城市化率达到60%计算,则还需转移农业人口1000万以上。这些数据表明,湖南在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城市化、解决“三农”问题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从总体上看,湖南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阶段,已开始具备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条件。在建设新农村和推进新型城市化过程中,不能再就农村论农村、就农业论农业、就城市论城市,而应在城乡统筹中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新型城市化,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必须协调好城市群以及城镇密集地区的城乡空间发展布局,协调好城镇建设、产业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关系。城市道路、管网、供水、供电、供气、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必须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网点、社区服务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等必须加速向农村覆盖。同时,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消除一切限制农民进城的歧视性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人口城市化。
推进新型城市化必须把加强城市文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特有的文化内涵、文化个性和文明程度是城市不可或缺的软件与灵魂。文化是一个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文化的城市必然没有灵魂、没有个性和吸引力。高楼大厦、马路广场建得再多、再好,缺少文化底蕴和特色,也难以形成强大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竞争力。世界各国很多国际大都市,除了良好的交通、发达的金融、繁荣的商业等共性因素之外,每个城市都有着鲜明的个性、良好的人文环境、与众不同的文化氛围,构成了令人向往的独特魅力,也是其长期繁荣、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从长沙的情况看,2006年,长沙黄花机场在我国内地机场的排名跃升到第13位,在中南地区仅次于广州、深圳机场居第3位,全年入境客流量比中部地区其他5省之和还要多7.6万人;长沙市综合实力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中进入前八强,分别列全国26个省会城市、中部6个省会城市的第五位和第一位。长沙城市吸引力、凝聚力、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增强的重要原因,就是长沙独特的文化内涵、文化个性、文化产业发展以及鲜明的城市特色和城市品位。湖南是文化大省,文化资源丰富、特色鲜明。在推进新型城市化过程中,必须传承湖湘文化,特别是大力弘扬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的人文精神,不断增强城市文化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城市特色和吸引力。切实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延续城市文脉,保留城市记忆,增加城市底蕴。尽力彰显城市自然资源特色,做好山、水文章,展示城市的地域特色。各地可根据各自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城镇风貌和生活习惯,突出自己的文化品位,确立独特的建设风格,逐步形成高品位的城市特色和个性。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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