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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好改革开放这条成功之路

作者:罗云寿 来源:《新湘评论》2018年第23期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8日 06时17分34秒 编辑:redcloud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征程。40年众志成城,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正是靠着改革开放,地处中部的湖南得以在“历史的一瞬”翻天覆地、华彩巨变。站在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节点上,回顾湖南改革发展的壮阔征程,总结经验,继往开来,意义重大。

 

  十八大前湖南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湖南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三个阶段,各自承前启后,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为后续的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改革开放启动和探索阶段(1978年—1991年)。与全国一样,湖南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逐步向城市推进。农村改革方面,到1983年底,99.8%的生产队实现包干到户,1984年底全面废除“政社合一”旧体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国企改革方面,1979年在涟源钢铁厂、株洲冶炼厂等60个企业首批实行利润留成试点,1983年开始在全省国营企业中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随后几年全面实施厂长(经理)负责制、劳动合同制、干部聘任制、工资绩效制。对外开放方面,国务院1988年批准设立湘南改革开放过渡试验区,批准怀化地区为山区开放开发试验区,带动全省以开放促开发。1991年颁布全国第一个地方性的利用外资综合性法规《湖南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阶段(1992年—2002年)。开端于邓小平南方讲话,特别是在长沙提出“改革开放的胆子要大一些,经济发展要快一点”后,湖南开始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展开,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涌现一批联基地、带农户的龙头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阶段性的三年目标如期实现,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成效显著。财税、金融、外贸、投资、价格和流通体制等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土地使用、住房保障等改革配套启动。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不断拓展,利用外资规模和领域逐步扩大。1996年至2000年,湖南实际到位外资连续位居中西部省份前列。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阶段(2003年—2012年)。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着力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向多领域、多行业拓展。农村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基本完成第二轮土地延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国企改革步伐加快,中小企业改革全面铺开,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国资国企发展迈上新台阶,到2012年底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较2007年增长近3倍。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成效明显,要素市场化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长足进步。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不断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和投资领域。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拓展出口市场,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7.4%。截至2012年末,在湘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达127家。

 

  十八大以来湖南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真刀真枪推进改革,做到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湖南坚定不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方位、各领域、多层次的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全省改革开放打开了新局面、迈上了新台阶。

 

  经济发展动力更加强劲。着眼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三清单一目录”,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2017年底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8.32万户、新增注册资本1.4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76%、42.32%。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涌现并转化应用大批重大创新成果,2017年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5%。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为突破口深化国企国资改革,25个省直单位的139户企业全部脱钩移交;推动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调整结构,实现主业归核、资产归集、产业归位,2017年省属监管企业实现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464%。以三个“百千万”工程为抓手,推进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加速形成。

 

  社会更加公平正义。致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户籍、扶贫开发等领域改革统筹推进。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经验得到中央政法委推介。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司法监督和职务犯罪预防机制,执法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不断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级一体”警务机制改革得到公安部推介。推进人口与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低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体制机制,推动全省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的13.43%下降到2017年的3.86%。

 

  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强。紧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深化教育制度改革,统筹推进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7年底全省72%以上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改革成效显著,全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由2012年4.43张增加到2017年的6.27张。健全“一湖四水”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基本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实行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成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不断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

 

  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更高。为激励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党建和纪检监察体制等改革有序推进。对全省绩效评估体系进行重构,进一步明确谁来考、考核谁、考什么、怎么考、如何用等五个问题,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全面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出台《关于鼓励、规范改革试点和探索的实施意见(试行)》,鼓励试点探索,建立改革容错纠错机制。深入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形成了“万才入湘”的良好局面。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大力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互联网+监督”获得中央领导肯定性批示。

 

  始终不渝坚持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

 

  40年改革开放虽然已经走过千山万水,但仍需不断跋山涉水。改革开放进行到今天,有利条件越来越多,但是思想观念障碍、体制机制弊端、利益固化藩篱依然存在。奋进新时代,改革开放要有新作为,就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改革开放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落实中央改革开放决策部署,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确保湖南改革开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改革开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是改革开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人民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开放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开放有所应,努力使改革开放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

 

  改革开放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必须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研究改革开放方案和实施步骤要同步考虑所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建议,通过法律法规的立改废落实改革开放决策,巩固改革开放发展成果。

 

  改革开放必须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加强顶层设计,更加注重改革开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厘清其逻辑关系,促进各项改革开放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成效上相得益彰。同时,充分发挥试点对全局性改革开放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差别化探索,有效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成功做法由点及面次第铺开,变“盆景”为“风景”,变“苗圃”为“花园”。

 

  改革开放必须坚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改革开放重在落实,难在落实,也成在落实。把抓落实作为重点,完善落实机制,做到凡事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应亲力亲为抓改革落实,做到“四个亲自”,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接最烫的山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发挥督察疏通堵点、打通关节、提高质量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三督三察”的深度和广度,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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