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中共湖南省委《新湘评论》杂志社主办

支部书记应知应会⑫

作者: 来源:《新湘评论》2018年第24期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2日 05时04分03秒 编辑:redcloud

 

  支部书记应知应会

 

  (2)党支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4)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28.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当前发展党员进行政审的主要内容应是: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对有的发展对象还要进行财产状况调查。主要看其财产是怎样得来的,是怎样支配和使用的,以及对社会的贡献情况。

 

  29.对发展对象如何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党总支将发展对象审查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门预审之前,公示期限为10天。

 

  (2)公示的内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何时申请入党、何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何时确定为发展对象、政审培训情况、奖惩情况、计划生育情况等。

 

  (3)公示的程序和方式:党总支将发展对象审查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门预审之前,拟制公示通知,发至有关党支部。党支部以公布栏或会议通报等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公示广泛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监督。公示期间党总支应设立公示信箱和监督电话,指派专兼职组织员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待续。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供稿)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诚聘  |  合作伙伴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新湘评论》杂志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杂志社咨询电话:0731-81127526(传真)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1125971 举报邮箱地址:xxpl1919@163.com
湘ICP备1500183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0202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