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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信访“五个三” 确保上访“零指标”

作者:唐能武 来源:《新湘评论》2008年第08期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6日 03时36分44秒 编辑:redcloud

  

中共东安县委书记 唐能武

民心稳,则社会安;社会安,则国家泰

 

  2006年以来,东安县委、县政府努力把信访维稳工作全面融入构建“和谐东安”的整体目标中,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坚持一手抓稳定,一手抓发展,两手都要硬,以发展保障稳定,以稳定促进发展。大力推行“五个三”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在全市实现连续9个月赴省进京上访“零指标”管理,十七大和全国“两会”期间又实现了赴省进京上访“零指标”。

 

  坚持“三头把关”。把好源头关、中头关和上头关,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劝访接访、及时处访息访。同时,由县信访局牵头,公安、民政、劳动、人事等部门及有关乡镇抽调专人配合,设立劝访工作站,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了解群众上访诉求的相关信息,进行劝访。

 

  加大“三个力度”。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逐一进行列表登记,指定包案领导,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办结时限。加大问题调处力度。将排查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要求做到“五不放过”。同时,乡镇场每月25日定期召开信访信息通报分析会,对出现的矛盾纠纷或潜在的信访问题,一起研究协调解决的办法。加大调解督查力度。各级信访部门紧紧围绕本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开展重点督查督办。县信访局对领导批示件一月一反馈,一季一清理,件件抓落实,件件有结果。

 

  把握“三个重点”。把握信访工作重点。根据“特事特办、重点事重点办”的原则,及时快速解决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本级上访的重点案件。2007年以来,中央交办案件5件,全部办结,省里交办案件11件,全部办结,市里交办案件38件,也全部办结。把握调解重点。县里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设6个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减少不必要的信访。18个乡镇场和539个村分别成立了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县、乡(镇)、村、组四级相互贯通、相互配合的调解网络。把握严打工作重点。重点打击爆炸、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那些煽动闹事、串联上访、诬告陷害的违法信访行为,突出防范打击敌对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活动。

 

  严格“三条措施”。严格健全组织网络、实施“10个方面一票否决”和行政效能监察“三条措施”,大力推行具体抓、抓具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的基层工作法,狠抓干部作风转变,强化信访维稳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网络建设,切实构筑“大责任”防线。以政法公安队伍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县乡两级建立综治委,村里设立综治专干、信息员专抓。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期地进行效能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及时发出效能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及时纠正;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力造成赴省进京上访或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党政一把手、责任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实现“三个确保”。县财政每年投入300多万元用于信访维稳软、硬件建设,2006-2008年总投入达到近千万元。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围绕突出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信访案件的处理,突出初信、初访、初电信访的处理,突出重访、难访案件的处理,确保不发生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群死群伤安全事故,不发生严重刑事和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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