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的保障体系
发端于美国次贷危机的金融危机正在向实体经济蔓延,全球经济风诡云谲、动荡加剧,中国经济面临重大的挑战。面对金融危机飓风,作为湖南的增长极、国家试验区的长株潭城市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构筑强有力的试验区建设保障体系,确保试验区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完善组织保障,凝聚合力。城市群与城市最大的差别,在于城市群面临多个平行的行政主体,能否协调各个行政主体之间的利益和矛盾,直接影响城市群发展。为破解城市群发展难点,国外许多著名城市群长期以来都在不断推进行政组织体系的改革和创新,英国的大伦敦地区成立了由大伦敦政府、伦敦自治市、伦敦城的议会及一些联合委员组成的行政组织体制;美国为了协调华盛顿大都市区不同城市的关系,在城市政府之上建立了统一的权威机构----大都市区政府;日本成立中央一级的首都建设委员会,将东京都的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纳入国家性政策内容。长株潭城市群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必须瞄准城市群城市行政主体利益协调这个难点,围绕试验区改革建设这个主要任务,借鉴国内外城市群组织体系建设经验,大胆改革创新,建设试验区行政组织体系,形成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的合力。界定省、市职权。按照“省统筹、市为主”的基本原则,确定试验区改革建设的基本权责关系。三市是改革建设的主体,市里能够做好的事,由市里负全责,省里不干预。但是,对事关地区发展长远和战略的事务,省里应通过抓策划、规划,抓政策、法规,抓协调、服务,抓考核、监督,统筹城市群发展。理顺省直部门间的关系。依照大部门制的思路,减少行政层级,构建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架构,科学、合理地开展行政权的流程重组,既适当简政放权,又赋予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更加具体的统筹、组织、协调职能和相应权力,强化省直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建设效率政府、阳光政府。着力在规划、国土、环保等环节,探索集中审批、并联审批、代理审批等新型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网上执法、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共服务和网上监控。
创新法制保障,规范环境。一个法治社会,就是要建立一种基于法制的、让社会普通公众都有共同规则和稳定预期的环境。试验区改革建设是一个全新的事务,现在面临的改革环境,已由改革初期的“普遍受惠”进入到了利益调整阶段,新的改革面临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格局成型化的局面,难度更大、局面更加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多思考、多创新,大胆使用改革试验区的“试错权”,鼓励敢闯敢试的“执行力”。注意处理好依法操作与先行先试的关系,法律法规明确有底线的,重点研究底线以上如何创新;法律法规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的,可以通过改革试验予以明确、细化;法律法规尚未涉足的,积极探索建立合理的制度;法律法规有规定,但与发展不相适应的,主动向上汇报,先行探路。从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的需要看,当前必须突出两个重点。一是建立改革试验的法制保障。省人大已经出台《关于保障和促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的决定》,授权省人民政府、三市人民政府先改先试。下一步,需要出台《长株潭试验区条例》和《“两型”建设促进条例》,作为试验区改革建设的基本法,在此基础上启动试验区节能、节水等专项法规立法。二是完善规划实施法制保障。规划是区域发展的蓝图,严格实施规划是实现美好蓝图的基本条件。我们已经建立了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为核心的试验区规划体系,为确保规划得以严格落实,省里正在抓紧修订《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强化区域规划的法律地位,尽快出台相应的《条例实施细则》,增强《条例》的操作性,用法律手段确保规划和条例在三市、部门的工作程序中得到落实。
加强政策保障,提供支撑。长株潭整体仍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总量不大,发展矛盾突出。在一个欠发达的内陆省份,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破解世界共同难题,迫切需要建立政策保障体系,破除试验区改革建设的各种阻碍。一方面,尽快建立省一级的政策保障,省发改委正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牵头研究试验区改革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意见,力争尽早出台。另一方面,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争取国家部委在湖南布局单项改革试点,营造先改先试的外部条件。重点是建立五个方面的大政策。一是价格政策。价格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手段,当前的资源环境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价格扭曲造成的。地方政府,可以在服务价格以及适当的附加等方面理顺,反映其真正价值,体现其稀缺程度,如成品油价格附加、水费、电费、土地出让金等。二是财政政策。借鉴欧盟等跨区域机构的运作经验,加强约束、加强管治,建立强烈的利益诱导机制。省里已决定建立专项资金,必须建立稳定的筹集和使用机制,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两型”产业发展予以支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效力。探索建立“区域发展共同基金”,长株潭三市及其他周边城市都可以参加,统一用于区域整体发展环境的提升。建立财政性投融资平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做好资本运作的文章。三是税收政策。通过开征资源税、环保税、物业税等,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当然,一味增税,势必增加经济运行成本,影响地区发展。这就要求用好税收优惠,如对“两型”制造业发展、科技创新活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方面予以减免。“一增一减”,就能对地区经济活动形成强力引导。四是投资政策。尽快建立促进试验区“两型社会”建设的投资引导机制和政策,明确试验区鼓励、支持、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领域,引导各类投资向有利于产业转型的方向转变,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布局重大项目。五是消费政策。鼓励“两型”消费,遏制浪费,推行绿色采购、绿色建筑、绿色产品。
着力监督考核保障,强化责任。“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的涵盖广、任务重,必须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的格局,这就离不开政府内部的监督考核。明确考核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年打好基础、实现重点突破”的要求,围绕五大工程、十大改革,制定行动计划,确定试验区建设、改革、政策争取等工作的年度目标和路线图,并分解到相关部门、相关市政府,明确任务、明确职责、明确要求。落实考核主体。考核牵头单位就是领导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省监察部门、督查部门参与,涉及到某领域,其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参加。考核对象明确为承担目标任务的市和部门及其行政主要领导。兑现考核结果。年度考核与三年大考相结合,考核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示,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没有及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行政责任。
提升宣传与社会参与保障,舆论导向。“两型社会”建设,涵盖了生产、流通、消费各个领域,覆盖了男女老幼各类人群,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既是“两型社会”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强力造势。选择高水平的咨询机构支持,对形象标识和海内外宣传进行全面设计,形成国际化、高水准的试验区整体宣传方案。通过“虚实结合”,把一件件具体工作,策划为一桩桩新闻事件,提升到理论高度。借鉴迪拜(阿联酋)“只做世界第一或唯一”的做法,建设世界节能环保标志性建筑、太阳能电站等具有国际影响的标志性工程。在海内外举办多种形式的试验区说明会、交流会、招商会、展示会,扩大试验区的全球知晓度。加强与国家机构、国际组织衔接,争取举办各类国际文化体育赛事、国际性展会、论坛等活动,提升长株潭城市群的知名度。将宣传活动与公众参与结合起来。在省、市媒体上开辟“两型社会”试验区专栏,建立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制度,建立试验区网站。编印《“两型社会”读本》,让“两型”建设理念进课堂、进教材。研究发布“‘两型社会’指数”,引领全国的“两型社会”建设。建立省级“‘两型社会’建言献策”和舆论监督平台,强化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和便利性。大力推进“两型”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两型社会”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倡导节约、环保、文明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将“两型社会”建设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产业、园区、企业,每一个社区、学校、机关和家庭,开展“两型”街道、“两型”社区、“两型”企业、“两型”机关等创建活动,让“两型”理念深入人心。
(作者系湖南省发改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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