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
作者:周小毛 潘小刚 黄黎 来源:《新湘评论》2009年第05期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1日 02时41分39秒 编辑:redcloud
首先,加强投资资金流向监督,严防民生建设项目资金被挤占。这次为了使投向民生工程的资金不被其他项目所挤占,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中央先后派出24个检查组分赴各地,通过驻地检查、工作组稽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要求,专门出台了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省纪委组成了7个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
其次,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督,严防公共投资项目资金成为腐败分子的“私房钱”。为防止新增投资项目建设中出现腐败现象,我省出台了一系列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运作的措施。比如,对于招投标工作,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严禁暗箱操作、幕后交易。
再次,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严防新增投资项目成为“豆腐渣”工程。工程质量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党和政府监管的重点。温家宝总理反复强调,“我们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这就是要求我们,所有项目建设都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给子孙后代留下宝贵财富。为确保工程质量,我省将把项目责任分解落实,建立了“谁建设、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项目双把关”负责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同时,严格开展跟踪检查,实施动态监管,项目建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项目进行到哪个阶段,监督就跟踪到哪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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