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社会主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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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社会主义(上)
一条和平改造道路
毛泽东有一句名言:“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从1953年开始,新中国有计划地实施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主体”先动了起来。接下来,怎样才能解决桥和船的问题,借助两个翅膀的力量“过河”到社会主义的“对岸”呢?
按苏联的经验,农业改造的路子是先机械化,再实行集体化。但中国是工业落后的东方大国,更是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如果等到机械化程度提高以后才去走集体化的社会主义道路,时间漫长不说,代价如何也难以估计。
事实上,在新中国成立以前,解放区土地改革后的农村就出现了耕田队、农业生产互助社、生产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互助团体。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大规模发展起来,这让毛泽东看到了走出一条新的农业发展道路的可能性,那就是:先搞合作化,再搞机械化。
为了加强对农业工作的领导,1952年11月,中共中央成立了农村工作部。担任部长的邓子恢上任伊始,便明确农村工作部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国家工业化,把四万万七千万农民组织起来,过渡到集体农庄,时间不能定,但方向是这样。
随着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的开始,国家对粮食和农产品的需求量猛增,但分散的自由耕种的小农经济,很难适应这种需求,也就是说,小农经济同国家工业化的矛盾日益突显出来。毛泽东认为,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把分散的小农经济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引导农民逐步走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道路,才是根本出路。
这样一来,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步伐便大大加快了。
为推动农业合作化的高潮,毛泽东亲自动手,编辑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这是本大部头的书,90多万字,汇集了全国各地大量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经验材料。毛泽东认认真真看了一百几十篇材料,有的甚至还看了好几遍。他不仅看,而且还亲自修改,就像老师给小学生改作文一样,并动手写了104条“按语”,提出了许多具体开展和深化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意见。
在这些材料中,一个来自河北省遵化县的故事让毛泽东感慨不已。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叫王国藩的普通农民。1952年,王国藩把村里最穷的23户农民联合起来,办起了一个初级社。办社之初,他们只能靠农闲的时候上山砍柴,换来一些简单的农具。社里最主要的生产资料是一头驴,但这头驴还有四分之一的使用权属于没有入社的农民,因此人们把他们叫做三条驴腿的“穷棒子社”。靠着这三条驴腿,这个穷棒子社在第二年就发展到了83户,粮食亩产从120多斤增长到了300多斤。毛泽东对这个故事的评价是:“我看这就是我们整个国家的形象,难道六万万穷棒子不能在几十年内,由于自己的努力,变成一个社会主义的又富又强的国家吗?”
就在毛泽东编辑这本书的同时,农业合作化运动逐渐进入高潮。到1956年底,全国已有96.3%的农户加入了合作社。看到几亿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毛泽东对人说,他现在很高兴,甚至比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时候还高兴,因为他觉得这件事情使“中国的情况起了一个根本的变化”。
与此同时,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很顺利。个体手工业的状态是分散、生产条件落后,不能使用新的技术。政府采用说服、示范和国家援助的办法,让大家组织起来,搞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组织。这样一来,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相应提高,产品销售也很有出路。到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在“三大改造”中,最复杂也最有独创性的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5年全国掀起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到1956年底全国绝大多数农户加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
对资本主义经济,苏联是通过“剥夺剥夺者”来进行改造的。鉴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水平并不发达的现实国情,中国采用的是公私合营的和平赎买政策。
事实上,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时候,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的生存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料、资金、市场等过去有利的因素都已不复存在,不少资本主义工商企业由于缺乏原材料和流动资金而陷入困境。陷入困境的私营工商业者一般都主动要求走公私合营的道路。
今天到北京来旅游的外国人,喜欢到前门的全聚德品尝一道叫烤鸭的美食。60多年前,这家有名的百年老店,陷入了萧条,甚至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当时的经理、全聚德第六任掌柜杨福来,为了给职工发工资,开始变卖家产,甚至把自己妻子的陪嫁首饰都卖了,但仍无济于事。北京市市长彭真知道此事后,促成全聚德搞公私合营。杨福来以资方代表身份任副经理,主管业务和接待,他一直干到退休。
有了全聚德公私合营的经验,政府加快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步伐。但一些工商业资本家对公私合营的政策仍然心存疑虑,惴惴不安。上海信谊药厂总经理陈铭珊后来回忆说:“当时统战部也召开了座谈会,大家来学习,当时我一句话也不讲,实际上我心里有个顾虑的,我想,公私合营怎么搞?是不是共产党要把我们工厂都吃掉了?”有人甚至还说,这是“上了贼船”。有的大资本家宁愿拿出一个企业抵债,也不愿搞公私合营,说“宁砍一指,勿伤九指”。少数人则以“三停”(停工、停伙、停薪)、抽逃资金、破坏生产等手段抗拒社会主义改造。
为了稳定和劝说资本家,1955年10月底,毛泽东两次邀请工商界代表人士谈话,希望大家能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的命运,主动走社会主义道路。毛泽东说:“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我国比现在大为发展,大为富、大为强。”“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毛泽东的话推心置腹,使心存疑虑的资本家们逐渐放下思想包袱。
被誉为“红色资本家”的荣毅仁,最有代表性。他经营的家族企业,拥有的资本在工商界位居前列。对于公私合营,他说:“当然我们很珍视我们的企业,但如果我们只看到自己的企业,抱住私有制不放,未免目光太小。我们还要不断地进行几个五年计划的建设,使我们的国家更发展,生活更好。所以,我对未来是抱有无穷的美好希望的。大家都好,我也在内,我又何必对私有制恋恋不舍呢?人总要有志气。”
在大趋势面前,资本家的思想疑虑逐渐解开,但对自己的企业公私合营后,能够得到多少回报,自己以后干什么,心里还是犯嘀咕的。公私合营企业初期,普遍实行“四马分肥”政策,即把企业盈利分成四份,包括所得税、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基金、资方股息红利。这时资本家对企业仍有所有权。1955年底,中国政府推广定息制度,即将原来的资方股息红利,改为给资本家支付定额利息。通过这种和平赎买的方式,资本家不再保留对企业的所有权,但仍然参加企业的工作。
资本家最后的顾虑,实际上归结为每年到底能拿到多少定息。大多数资本家都抱着“争三望四”的心态。用他们自己的话讲,就是“三厘稍低,四厘不好讲,五厘不敢想”。政府最后决定,资本家每年拿定息五厘,即合营资产的5%,从1956年1月算起,定息期限为7年。这个政策出乎大多数资本家意料,他们是满意的。到1956年底,251.2万多户资本主义工商企业,基本上实现了公私合营。
“三大改造”的任务,在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成分在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92.9%。这标志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中国建立起来了。
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过程中,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体现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东方大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在保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确实是件了不起的事情。苏联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过程中,引起过农民和资本家的不满甚至是剧烈对抗,造成严重混乱和生产力的破坏。相比之下,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采用温和的方式,使失去私有财产的人转变成为社会主义建设队伍中的一分子,其独创性不言自明。
此外,新中国领导人在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完成时,还谨慎地留下一些余地。1956年12月7日,陈云在工商界人士的座谈会上说:“计划要分批。重要产品要有计划,日用产品要自由主义。”毛泽东甚至说:“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
遗憾的是,随着时间推移,以上这些想法没有完全落实。今天看来,新中国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确实也有缺点和偏差。主要是在1955年夏季以后,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遗留下诸如社会层面的经济创造不活跃这样一些问题。
当然,总结这些教训,不是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不该搞。历史的变迁总是由发展了的形势推着走的。向社会主义过渡就好像妇女生孩子,要怀胎10月,但9个月就生下来了,早产了一点,会有一些先天不足,这只能通过后天来弥补,谁都不可能再把婴儿强行塞回母亲肚子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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