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基层实力 激发基层活力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解读
7月12日,中共湖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近日已正式发布实施。牵头负责《若干意见》起草的省委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了本刊记者提问。
记者:湖南省委制定出台《若干意见》有什么背景、原则和现实意义?
答: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最基层,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服务人民群众的平台。基层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重要工作。湖南省委一直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建设、发挥基层作用。各地探索了很多经验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进入新时代,湖南城乡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深刻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对基层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加强基层建设,对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化社会治理、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出台《若干意见》,推动基层建设上台阶、基层工作上水平,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际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论述是《若干意见》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要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基层、做实基层。这为全面加强基层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
中央加强基层建设一系列文件是《若干意见》的政策依据。中央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明确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若干意见》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明确了创新办法,细化了具体措施。
解决基层突出问题是《若干意见》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基层干部对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收入待遇、拓展发展空间、减轻基层负担的呼声很高。基层反映的权责不对等、晋升通道不畅通、基层人才缺乏等矛盾、困难和问题比较突出。《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问题出发,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着力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安心基层、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记者:《若干意见》涉及到基层建设方方面面,在内容上有什么特点?
答:全会对这一文件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若干意见》在内容上有三个鲜明特点:
政治站位有高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基层建设中,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突出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在基层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出政治标准。
政策覆盖有广度。《若干意见》明确了很多重视支持基层建设的政策措施,覆盖面很宽。在基层建设上,包括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以社会治理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全面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能力建设,以激励干部为导向、全面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做到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基层政权全面巩固、基层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在基层工作上,包括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等。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上,包括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干部的晋升通道、待遇保障和工作生活条件等。在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上,包括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乡村教师队伍、医疗卫生队伍和农业科技队伍建设。
关心基层有温度。《若干意见》体现了对基层工作的重视支持,体现了对基层建设的倾斜扶持,体现了对基层服务的有力保障,体现了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怀。建立基层干部考核和激励机制,健全村(社区)干部报酬增长机制,建立基层工作职责事项准入制度,健全落实基层干部培训制度、健康体检制度、带薪休假制度和基层干部生活关怀帮助机制等,都是务实之策、暖心之举。
记者:《若干意见》有什么“干货”?给基层带来哪些获得感?
答:《若干意见》政策“含金量”较高,“干货”比较多,给基层和基层干部带来许多获得感。概括起来就是15个字:明职权、畅通道、提待遇、引人才、减负担。
明职权,就是让基层组织有权办事、有力办事、有序办事。依法合理赋予乡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职能。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畅通道,就是让基层干部干事有舞台、干好有激励、发展有空间。注重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省直单位内设处室副职。建立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中择优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长效机制。注重从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边远艰苦地区招录乡镇公务员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限定本地户籍人员报考。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适量乡镇(街道)所属事业编制,从工作时间较长、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挂职,有序推进乡镇(街道)之间、乡镇(街道)与上级机关干部双向交流。对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优先交流任用,统筹推动企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干部交流。
提待遇,就是让基层干部待遇有保障、收入有增加、条件有改善。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有关政策,逐步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标准,重点向边远艰苦地区倾斜。健全完善基本报酬与绩效奖金相配套的村(社区)干部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设立岗位等级序列,按规定落实报酬待遇。建立和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村(社区)工作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基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保障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工资待遇水平。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重点建好乡镇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和周转房等生活设施。
引人才,就是激励引导人才流向基层、服务基层、创业基层。推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向聘任,扩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设置基层事业单位专项使用的特设岗位,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动态聘用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探索建立柔性引进专业实用人才机制。重点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医疗卫生队伍和农业科技队伍建设。
减负担,就是为基层简政、减负、减压。上级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把工作责任和任务转嫁乡镇(街道)承担。实行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明确村(社区)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凡未列入准入事项的,一律不得交付村(社区)办理。凡是中央未规定的,不得擅自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层层签责任状。坚决整治文山会海,大幅度精简文件、内部刊物和会议。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防止问责泛化和简单化。
记者:基层建设重在治理和服务,《若干意见》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基层服务能力上明确了什么任务和要求?
答:《若干意见》提出突出基层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重点围绕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环境,健全基层组织、强化基层治理、优化基层服务,提升基层组织力和战斗力,增强基层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治理功能、监督功能。概括起来就是:
健全“三个体系”。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深入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把农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二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发挥乡镇、村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领导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监督委员会为基础,完善协同联动的社会治理架构。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三是健全基层服务体系。统筹上级部门支持基层的政策,整合资金、资源、项目,以基层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优化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
建好“三个平台”。一是综合平台。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等各种资源,统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完善村(社区)综合服务场所,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二是信息平台。整合各级党建信息平台与政务信息平台、城乡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多网合一、互联互通,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三是共享平台。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民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向社会组织、市场主体、民办社工机构购买服务,丰富公共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优化“三个一”服务。一是“一个窗口”办事。依托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服务场所,把乡镇(街道)党务、政务和公共服务纳入全省互联网服务一体化平台,完善乡镇(街道)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服务站,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互联网+警务”“互联网+信访”“互联网+监督”,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二是“一支队伍”执法。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三是“一枚印章”审批。乡镇(街道)探索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整合乡镇(街道)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和力量,为审批服务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记者:如何确保《若干意见》落实落地?
答:在组织领导上保障落实。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齐抓共管的基层建设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市县党委和政府要把基层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建工作安排,定期专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宣传推介基层工作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帮助基层解难题,服务群众办实事。
在实施方案上保障落实。围绕解决基层组织权责不匹配、基层干部晋升通道不畅、基层干部待遇偏低、基层人才流不进、基层负担过重5个突出问题,制定《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实施方案》《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实施方案》《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实施方案》,确保可操作、可落地。
在财力支持上保障落实。制定基础保障标准,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在基层建设财力保障上的主体责任。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村(社区)运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群众服务专项经费、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省财政继续坚持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财政困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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