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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有责任有良知的法官

作者:许艳红 来源:《新湘评论》2019年第17期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3日 03时49分36秒 编辑:redcloud

 

  许艳红,女,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员额法官,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执行局审判员。她先后在法院多个部门工作,岗位在变,“做人民的法官,捍卫正义”的信念不变,即使身患癌症也不放弃工作,先后获全国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等各种荣誉20余次。

 

 

  想当法官的梦想,从小在我心中积淀。1987年,这个梦想终于实现了,我被分到了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工作。32年过去,我先后在行政庭、经济庭、书院路法庭、建设路法庭、立案庭、审监庭、刑庭、民二庭、执行局等部门从事刑事、民商事审判和执行,把法院的各个主体庭都干了一遍。一路走来,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唯有作为人民法官的责任和良知在内心涌动、永不褪色。

  2006年,我担任刑庭副庭长,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全省首开圆桌审判,并开展事后追踪,与社区、学校和群团组织一起走访帮教。犯罪嫌疑人小强,16岁,因潜入网吧盗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在审理中,我了解到,小强父母离异,母亲忙于工作疏于教管,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这个可怜的花季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心痛极了。我多次找小强的母亲,和她沟通交谈,劝她从生活上对孩子多一点关心,我还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多次上门帮教,进行心理辅导。刚开始时,孩子极其抗拒,态度恶劣地冲我大喊大叫:“你是我什么人?我的事不要你管!”一次又一次将我推出门外,但我没有放弃。听说小强爱吃饺子,周末我就特意包了饺子给他送去。天长日久,孩子的态度渐渐转变了,开始愿意听我说话,当时我的心里有一种比看到自家孩子进步还高兴的成就感!后来,我还给他找了一份工作。“许妈妈,您是一个好人!”小强特地来单位看我,还给我写信,得知我生病了,还给我寄来一大包大麦若叶。面对孩子纯真的浓浓情意,我常想:我只是一名再普通不过的法官,做了一点自己该做的事,可群众却对我看得那么重,我又怎能不对他们掏心掏肺呢?

  2016年,命运跟我开了个玩笑,膀胱癌,早期。“我还有太多的事情想去做,不能就这样放弃。”安排好手中的工作和年老的父母,我走上了手术台。术后康复期间,我每天都习惯性看手机,关注院里工作群动态,医生和护士多次提醒我注意休息。我是个闲不住的人,离开了工作,不穿上那身心爱的法官制服,就觉得无所适从。半年后,在我不断请求下,院领导终于答应让我重返岗位。我还有幸通过考试,成为院里机构改革后的第一批员额法官。很多人不理解,可我觉得,我就是想做点事情,院里也需要人。工作对我而言,就是最好的精神治疗!不会让我总惦记着自己是个病人!有人说,我上班也是做做样子。事实是最好的证明。今年前6个月,我们科共办理494起财保案件,去了153个城市,平均每个工作日办案3件。几乎每次都是“千里江陵一日还”,甚至吃饭都掐着表算时间,但我心里觉得特别充实,很享受这份忙碌。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面对当事人一张张焦虑的面孔,一双双期盼的眼神,一次次迫切的催问,我唯有牢记一名法官的责任和良知,倍加努力,让法院判决“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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