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中共湖南省委《新湘评论》杂志社主办

城镇化是一门科学,路子必须走正

作者: 来源:《新湘评论》2019年第18期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7日 10时41分13秒 编辑:redcloud

 

  认真做好规划,有序推进

 

  推进城镇化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规律。城市和经济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了,才能增加就业岗位和吸纳城市人口。城市发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农业用地按相应规模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人口和用地要匹配,如果城市只要地、不要人,占用了农地,而人口却融不进来,建成的住房、基础设施等就会闲置,不可能有合理的投资回报,还会损害农业发展。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不要把提高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率作为硬任务,不能靠行政命令层层加码、级级考核,不要急于求成、拔苗助长,更不要去搞大跃进、大干快上、一哄而上。

 

  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忌讳。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立法工作,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多种因素来制定规划。在规划理念和方法上不断创新,增强规划科学性、指导性。城市规划要保持连续性,不能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

 

 

  推进城镇化要重点解决好“人、地、业”以及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问题

 

  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城镇化最基本的趋势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在人口城镇化问题上,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

 

  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城镇化必须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市工作必须同“三农工作”一起推动。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一体化发展,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反哺能力、带动能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系。工业化、城镇化需要土地,农业现代化要保证土地数量和质量。

 

 

  以人为核心,积极推进人口城镇化

 

  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推进城镇化要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城市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个首要任务开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使农民变为市民并不断提高素质,需要长期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对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但就业不稳定、难以适应城镇要求或不愿落户的人口,要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努力解决好他们的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需求。

 

  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政府要从宏观层面和全局发展上配置重要资源,保障公共服务这个重点,组织提供社会和市民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弥补市场缺陷。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形成人口在各类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布格局。城镇化布局,就是要从宏观上研究确定我国城镇人口主要分布在哪里。推进人的城镇化,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户籍制度。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节约土地,不要“摊大饼”

 

  处理好城镇规模扩张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关系。推进城镇化不一定都要连成片,可以搞串联式、卫星城式的发展,连成片就势必占用大量经过长期努力好不容易建设形成的高产农田。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用好了,不仅可以节约地面用地,还可以减少地面交通。

 

  牢牢把握耕地红线。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千万不能突破,也不能变通突破。红线包括数量,也包括质量,搞占补平衡不能把好地都占了,用劣地、坡地、生地来滥竽充数,最终账面上是平衡了,但耕地质量是大大亏空了。

 

  坚决防止和纠正多占土地、乱占土地现象。要结合实际,减少工业用地,适当增加生活用地特别是居住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园地、菜地等农业空间,划定生态红线。要调整城市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比价不合理问题,坚决杜绝工业用地零地价甚至倒贴的现象。

 

 

  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就会形成“空城”

 

  培育产业,以产业带动就业和发展。有产业就有就业机会,有就业机会人就来了,人气就聚起来了,城镇就活起来了;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就会形成“空城”。城镇扩大了,但产业空心化是不行的。发展产业是一个过程,不能以安排就业为名盲目上大工业项目,城市吸纳就业能力也是有弹性的。在城镇落下来,关键是要解决好就业和权益保障问题。

 

 (“主题阅读”文章由湖南省社科院提供,参加编写的人员有刘建武、潘小刚、李晖、罗黎平、李卓琦、蒋俊毅、彭秋归、陆福兴、杨顺顺、何绍辉、周湘智、黄海、马纯红)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诚聘  |  合作伙伴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新湘评论》杂志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杂志社咨询电话:0731-81127526(传真)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1125971 举报邮箱地址:xxpl1919@163.com
湘ICP备1500183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0202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