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三湘治理效能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的决议》解读
2019年12月7日,中共湖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的决议》(以下简称省委《决议》),并发布实施。牵头负责省委《决议》起草工作的省委政策研究室负责同志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突出坚定制度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记者:省委《决议》要求“深刻领会显著优势,坚定制度自信”,为什么突出强调“坚定制度自信”?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首先就是要坚定制度自信。省委《决议》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坚决把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坚决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省委《决议》还要求结合干部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故事,推动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营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浓厚氛围。
突出制度执行落实,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治理全过程
记者:我们注意到,省委《决议》特别强调“贯彻”“执行”“落实”,这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作为省一级,主要是贯彻、执行和落实,无论是编制发展规划、推进法治建设、制定政策措施,还是部署各项工作,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要自觉对标对表,都要遵照执行这些制度,不能有任何偏差。省委《决议》提出,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省委《决议》在执行落实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政府治理体系、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任务和要求。省委《决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治理全过程,强化制度执行力。
突出改革创新,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
记者:省委《决议》一个鲜明特点是突出改革创新,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改革创新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动力,也是省委《决议》的鲜明特点。省委《决议》结合湖南实际,聚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握根本点和完善发展方向,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明确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体系的部署安排。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聚焦重点工作创新完善制度。主要是:围绕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体系;围绕着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围绕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完善文化创新发展机制;围绕加快建设生态强省,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二是针对短板弱项创新完善制度。省委《决议》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问题、明显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扩大高水平开放、改善营商环境、强化民生保障、创新社会治理、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全媒体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都明确了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的具体任务。
三是总结成功经验创新完善制度。近年来,湖南在很多方面探索了很好的经验,形成了一些改革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省委《决议》总结这些成功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深化成制度创新。比如,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构建“四大体系”“五大基地”“五个强省”经济发展格局,健全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五大开放行动”机制,实施芙蓉人才计划行动,完善产业扶贫机制,推行“互联网+警务”、完善“一村一辅警”和“城市快警”警务模式,探索推行新时代党员群众互联互助基层治理模式,建立全省统一的乡镇权责清单和赋权指导目录,健全“一江一湖四水”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等,都是总结经验创新制度的成果。
四是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完善制度。省委《决议》鼓励基层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大胆探索,推广一批基层治理示范典型,不断推动各方面制度完善和发展。
突出基层治理,提升治理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记者:省委《决议》全面部署了推进湖南治理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如何把这些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答: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省委《决议》坚持突出基层抓治理的思路,在强化基层治理、提升治理效能上明确了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领域和治理要求。在治理主体上,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突出人民主体地位,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治理全部工作之中;突出共建共治共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和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治理方式上,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在治理领域上,加强区域治理、乡村治理、城市治理和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单位治理、网络治理,走出各具特色的治理现代化之路。在治理要求上,围绕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目标,在完善正确处理矛盾有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国家安全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提升治理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突出提高治理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记者:省委《决议》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将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提高治理能力?
答: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建设与之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省委《决议》提出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并明确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一是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增强战略思维、法治思维、专业思维、创新思维、开放思维、底线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的能力。三是大力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创新人才制度和政策,支持激励各类人才为推进治理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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