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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环境整治 建设美丽乡村

作者:刘浪 来源:《新湘评论》2020年第8期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1日 04时47分33秒 编辑:李志佳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和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衡阳市石鼓区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仗来打,突出抓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为石鼓打好了清新亮丽的底色。

发动群众,凝聚环境整治共识。石鼓区始终把发动群众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紧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加强舆论引导。采取会议、电视、广播、墙报、标语、微信、短信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目标、措施和政策,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群众主体。逐村逐组召开党员干部会、群众动员会、户主代表会,统一村民思想。各村组在制定整治规划、具体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中,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群众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推行考核奖补。开展区对镇、镇对村、村对组、组对户的逐级考核、督查、评比,评选一批“宜居村庄”“最美庭院”“清洁农户”。加快农村厕所改造,按照坐便1400元/个、蹲厕800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大大提升了群众改厕热情。利用示范带动。推介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角山村村民利用竹子、杉木篱笆进行围挡,美化庭院,形成了一批易操作、可推广的好办法。

因地制宜,提升环境整治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因地制宜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造干净整洁农村生活环境。”石鼓区结合区情民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强化资金保障。整合农业开发、生态环保、交通、水利等涉农资金,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项目无缝对接。同时全力争取厕所革命、小微湿地、污水处理等专项资金,积极发动乡贤、知名人士、区内企业筹资。坚持量力而行。杜绝“形象工程”,坚决不搞大广场、不建大牌坊、不造大公园,尽量做到不平山、不填塘、不砍树,确保乡村既有城市品质、又有乡村味道。灵官庙村开展水塘治理,成功打造了“网红桥”等乡村旅游休闲项目,既美化了环境,又给周边村民带来了创业就业机会。加强综合整治。对长期废弃且无法使用的空心房一律拆除,有价值的空心房收归为村级集体资产,改造成旅游民宿。结合“河长制”、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统筹做好了鱼塘、水沟、水渠的水体治理。对生活污水采取三格无害化处理,建立小微湿地处理系统治污模式,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美化、净化。

统筹兼顾,确保环境整治有序高效。石鼓区整合与乡村振兴相关联的工作,确保农村环境整治有序高效。做到多规整合。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全域旅游、壮大都市农业等工作相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落实。统筹村民建房、土地规划、空间布局、生态保护等,因地制宜编制村庄整治规划。2018年以来,实施了农村道路提质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已完成125公里的道路油化,绿化美化主次干道60余公里。加快产业融合。注重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和优化生态相结合,与一二三产业相融合,充分利用乡村旅游环线,把水系、农田、山林、民宿等乡村资源串联起来,打造一批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项目。探索增减挂钩。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拆旧区为重点,同步推动“一户多宅”拆除工作,最大限度释放用地指标,将其产生的节余资金,优先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环境整治提供了可靠的土地保障。

(作者系中共衡阳市石鼓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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