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野果
我住北京已有多年。眼见楼愈高,路愈阔,人愈多,车愈闹,烦不胜烦。便常思小时乡间泥土之乐。
我所在的大院有楼数十座,柏油路纵横其间。早晨的锻炼方式就是绕楼跑步。然跑完之后又觉缺点什么。虽路旁有标配的健身器材,冰冷之物,不想去摸。两侧有银杏树,叶如小扇,楚楚可人;初秋杏果累累,堪比吐鲁番的葡萄。日过其下,相看不厌,顿生爬树之念,这本是小时常做的功课。于是,晨练之后返家之前,先环视四周无人,便纵身一跃,双手抓住低处的树杈,再以脚蹬树,弓腰虫行而上。跑步练腿,爬树练臂。如是者多年。有一日当我前后扫视,确信无人之时,忽一熟人从墙角转过,惊呼:“梁总还会爬树!”此事遂传回单位,成为顽童之谈。
又大院中遍植花木,有一种名碧桃者,专为看花,春三月,还未吐叶时先绽出鲜红的花朵,艳艳照人。到立秋过后就挂满核桃大小的果子。只是人们都以为它生来就是中看不中吃的,花自开过果自落,谁也不去理会。一日我在树下端详,所有熟透的果子上都有虫吃的痕迹。天下名山佛占尽,世上好果虫吃完。这果子一定好吃!我小心掰开,用舌尖一舔,一股以甜为本兼有些酸,又有一点微苦的味道,直透心田。关键还不是舌尖上的享受,它如一道闪电穿越岁月数十年,撕开了我尘封许久的童年记忆。那时在山上打柴,最大的享受就是采食野果。野果之味,不要那么甜,正好留着这一丝的酸和苦才提神解渴,当疲倦之时,精神为之一振。我自以为牧童发现了断臂的维纳斯,每于晨练之后,汗未落时,优游于桃林之中,捡漏寻宝。虽是三五棵树,然隐身于枝叶间,若茫茫桃林,仿佛声闻幼时伙伴的呼唤。《浮生六记》的作者写其小时于园中蹲看草间小虫的爬行如林中巨兽往来,大约就是这个意境。我渐渐摸出规律,桃果初成,绿而硬,不能食,虫不来。到色微黄,特别是边棱处现出一条若有若无的红晕带时,便可吃了,虫子也不期而至。能于此时找到一粒微软、酸甜、无虫之果,便是意外的惊喜。人虫相争抢得先机也就是半日之间。我将这个秘密告诉院里的朋友,他们的第一反应是:“咦!你还吃野果?”仿佛原来交往的是一个野人。
其实人类从森林中走来,从猿人到现在的几十万年,也就近五六千年才不全赖野果为生。作为个体,现在不少的人还有过与野果厮磨的童年,哪能就这样健忘呢?忽然想起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人人都有一个童年,但未必人人都有一颗童心。
- 新湘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