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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作者:刘志辉 来源:《新湘评论》2021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5日 11时57分01秒 编辑:李志佳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本期我们节选刊登彭真《关于政法工作的几个问题》一文,并刊发赏析文章,旨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最重大的成果,就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早在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就带领人民积极进行根据地法制建设,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颁布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初步奠定社会主义法治基础,并对法律的功能、价值等进行深入思考。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经过连续多年的整顿社会治安和“严打”斗争,到1987年,全国的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了安全保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法工作如何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针,自觉地坚定地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保障改革、开放、搞活,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服务?如何全面发挥政法部门“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作用?这年春天,经中央书记处批准,中央政法委员会于3月20日至4月2日召开了长达14天的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法战线的工作,并就前述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3月31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到会讲话。他指出,最近几年,政法部门根据中央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又要看到,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这一点要有恰当的估计,放松不得。彭真强调,要抓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总纲领,加强队伍建设,把政法工作搞得更好。四项基本原则是总的纲领,缺哪条也不行。抓住这个总的纲领,眼睛就会亮些,看问题就容易清楚些。政法部门的负责同志,尤其要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考虑得全面些。彭真指出,政法部门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重要工具。因此,必须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对于怎样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素质,彭真提出四点意见: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要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武器,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并用社会实践来检验;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法律,掌握理论武器和法律武器;政法工作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同时,必须切切实实地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彭真特别指出,“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是一致的”“政法机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接受党的领导”“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件事,不由党来领导,谁也领导不好”。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并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不断取得新成果,形成了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即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主要体现为“十一个坚持”。一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四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五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六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七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八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九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十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十一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科学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们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一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

二要深入研究阐释。在全面系统揭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基础上,着力从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三大体系”有机结合的高度来全面和系统地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征、体系构成、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

三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接受法律等各方面监督,奉公守节,廉洁为民,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必将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大发展,不断迈向新的更高境界。我们要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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