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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作者:唐淑萍 来源:《新湘评论》2021年第17期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1日 05时09分20秒 编辑:陈家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党的领导不是抽象的,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需要高度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更需要科学的组织安排和制度设计。”这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

不断提升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一是建立权力清单。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权力清单,应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为抓手,重点聚焦重要人事任免、企业发展战略设计、企业重大改革、重大投资、兼并重组等方面,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融合。二是明确议事规则。要在“党委会前置”这一基本原则之下,建立起企业党委、各党支部的会议规程,会议形成决议的形式、会议纪要等文件的效力、贯彻执行措施等都应当以制度形式加以明确。三是严格决议落实。以党组织名义形成的相关决定、决议,必须加以严格执行,以确保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得到有效实现。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在未得到有效实现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如对相关人员予以经济惩戒、撤销管理职务、调整工作岗位、给予党纪处分等办法,让决定、决议落地见效。

全面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要求。一是严格用人要求。在企业领导层面,“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是国有企业实现党管干部的基本路径。要坚持由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党委委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中的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程序进入党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中的非中共党员,符合党员条件的,要积极发展,从而扩大党在国有企业的政治基础。在国有控股企业,也应当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控股优势地位,确保由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二是加强职业经理人选聘。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经营活力,激发干部职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可以面向社会聘用职业经理人。但职业经理人的选任,必须在企业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坚持“政治可靠、能力突出”的标准,切实履行党委把关责任。三是注重中层干部选拔。在企业中层干部、二级公司经理层选任、聘用方面,党委同样必须发挥主导作用,既确保企业充满生机活力、蓬勃发展,又确保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在国有企业得到原原本本执行,确保不打折、不走样、不变通。

着力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一是加强党对企业工会的领导。工会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支持工会开展工作,让工会成为维护好、动员好、团结好广大职工的服务载体,引导职工听党话、跟党走,为完成党的中心工作贡献力量。二是加强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代表广大青年、赢得广大青年、依靠广大青年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经验。要着力培育爱党爱国、爱岗敬业、敢于担当、能力突出、勇于奉献的青年职工,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三是加强党对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精神家园,是职工群众的情感依托,是企业发展的精神力量。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职工头脑,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不断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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