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腐的鲜明特征
“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这是蔡和森与毛泽东在信中探讨建立中国共产党时提出的重要观点。从延安时期黄炎培与毛泽东的“窑洞对”讨论中国共产党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到1949年党中央从西柏坡启程“进京赶考”,再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打虎”“猎狐”“拍蝇”。梳理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反腐的历史轨迹和巨大成绩,我们不难发现其中蕴含鲜明的“四线”(两条防线、两条战线)特征,这些特征不仅是我们党百年反腐的“成功秘诀”,而且彰显了我们党以铁的纪律开展自我革命的强大优势和顽强生命力。
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
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先进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有机结合,构筑起反腐的思想防线。先后多次开展全党的集中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革命性和纯洁性建设。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思想建党,从延安整风运动到今年党史学习教育,这些集中性教育与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思想和行动,不断加强党组织的先进性、革命性和纯洁性,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各个历史时期党的中心工作,从而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
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在党员干部的任职教育和日常教育中,通过这种正反结合的教育,极大增强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当前在全党范围内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其目的就是要从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中吸取砥砺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和历史智慧,做到见人见事见精神见行动见成效,真正构筑好坚不可摧的“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制度防线
长期以来,我们党在努力构筑反腐思想防线的同时,也在制度防线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是建国之初就高度重视反腐败的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1949年11月,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监察委员会代替各级纪委,建立了各级监委同时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监委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二是改革开放时期重新确立纪检双重领导体制直至积极探索标本兼治、开展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建设。1978年12月,选举产生新的中央纪委,各地抓紧组建纪委,并重新确立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1982年9月,通过党章专设“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两章,对纪检机关的产生、领导体制、任务和职权等问题作出规定。1993年,作出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的重大决定,形成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1997年9月,反腐败工作开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继续积极探索标本兼治、开展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建设。三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逐步形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制度体系。先后制定或修订200多部党内法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还专门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强化反腐败工作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大首次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
这些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了纪检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并真正实现了党内监督的全覆盖,实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牢记初心使命,构筑“零容忍”的前沿战线
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腐败是剥削制度的天然产物,无论是权权交易、权钱交易,还是权色交易,其实质就是公权私用,侵犯人民群众利益。我们党成立初期就明确推翻腐败的反动政府,坚持有奸必锄、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建设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清廉政府。
革命战争时期坚持“两条战线”反腐,做到“有奸必锄”。在战争年代,我们党既通过揭露各类军阀政府、国民党政府的腐败,并以革命者名义对反动政府的腐败作最坚决斗争;又通过反腐严惩自身存在的腐败,与腐败的反动政府形成鲜明对比,赢得全国各族人民支持和拥护;还通过思想教育、纪律制度约束,推动党内和根据地、解放区人民政府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对各类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
新中国成立后坚持“两个务必”,做到“有贪必肃”。针对各地陆续暴露出党政机关内部的贪污、盗窃国家财产、肆意挥霍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党中央部署思想教育、严厉惩处和抑制腐败,组织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努力防治旧社会贪污腐败等作风对新政权及其工作人员的腐蚀。
改革开放时期全程坚持狠抓廉政建设,做到“有腐必反”。198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党中央对于腐败危害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反腐败斗争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战场,一些高级干部中的腐败分子被查处,有力彰显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立场。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执着顽强的韧劲推进自我革命,坚决纠治“四风”,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惩治腐败,严肃查处一大批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充分表明我们党反腐倡廉的立场和决心、自我革命的自信和勇气、牢记初心使命的坚定和执着。
监督权力运行,建设“清廉中国”的人民战线
百年来,我们党不断探索、完善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表明,我们党已经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经受住了“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始终保持立党为公、清正廉洁。
一是着重强化和创新党内监督,不断发挥“巡视利剑”的作用。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中国成立后,无论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新时期,我们党都积极探索发挥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党内监督中的专责作用,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完善、创新监督方式,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鼓励同级相互监督,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完善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形成了“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效果越来越好。
二是实行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不断完善监督体系,释放监督综合效能。我们党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始终注重依靠人民群众,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在恢复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注重在民主法治轨道上强化群众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通过加强监督来提升“四自”能力,最大限度地释放监督效能,确保党能够拒腐防变、长期执政,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湖南省社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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