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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复兴征程上巍然屹立的里程碑

作者:吴传毅 来源:《新湘评论》2021年第21期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3日 03时11分58秒 编辑:陈家琦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辛亥革命极大促进了中华民族的思想解放,传播了民主共和的理念,打开了中国进步潮流的闸门,撼动了反动统治秩序的根基,在中华大地上建立起亚洲第一个共和制国家,以巨大的震撼力和深刻的影响力推动了中国社会变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探索了道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绩和重大意义,高度评价了辛亥革命在促进民族思想解放、传播民主共和理念、推动中国社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

促进了民族思想解放。封建社会有着特有的政治经济形态和思想文化形态,封建统治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大多采取“愚民”政策。在科举制还没有全面推行之前,文化只不过是上层社会的专利。统治者认为,百姓只不过是统治者统治的工具,不需要文化,也不需要接受教育。早在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争鸣,纷纷为当朝者献出自己的治国方略。在当时百家争鸣的时代,思想界提出了“愚民”和“明民”两种方式。“明民”就是主张对广大百姓进行启蒙和教育,发挥普通百姓的智慧,凝聚广大百姓的民族认知和血性,但却没有被统治者所接受。在统治者看来,一旦民众开化之后,就会动摇社会的阶级基础和政权基础,持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思想的人会大大增加,从而影响到自己的统治。于是,从秦朝的法家到西汉初期的黄老之学再到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儒家,都极力推崇为当朝者效劳的“愚民”政策。在封建王朝中,都是努力教化百姓为国尽忠、为家尽孝,这也使得历朝历代的众多英雄人物将“位极人臣,光宗耀祖”作为人生的最高理想。如果不遵守这个原则,便被认为是乱臣贼子,人人得以诛之。为推行“愚民”统治,统治者会采取多种“愚民”之术。比如,巫术、礼乐制度、重役、独尊儒术、重农抑商、“存天理,灭人欲”、文字狱等。巫术存在于原始社会及奴隶社会,不论天灾还是人祸,都由神明来解释,民众对此绝对迷信。礼乐制度存在于周朝,周朝用各种繁文缛节的规章制度限制民众,变相禁锢人们的思想。重役存在于秦朝,秦朝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以弱天下之民,然后让百姓承担繁重的劳役,无力再做其他影响国家稳定的事情。独尊儒术是汉武帝主政时,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将儒家思想作为正统思想,以维护社会稳定。重农抑商存在于封建各个朝代,即让老百姓安安分分种地,抑制商业活动,害怕商业活动的流通性会增加社会的不安定性。宋明理学倡导“存天理,灭人欲”,以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文字狱存在于各个朝代,但以清朝为盛,即禁锢人们的思想,限制人们言论自由。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则结束了在中国两千多年的“愚民”统治,促进了整个民族的思想解放。

传播了民主共和理念。与民主共和相对立的是君主专制。君主专制即指所有权力集中在君主身上。君主专制在中国封建社会表现为中央集权制度。中央集权制度是一种以国家职权统一于中央政府,从而削弱地方政府力量的政治制度。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我国就逐渐建立起了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这种政治体制延续了2000多年之久,直至清王朝消亡才退出我国政治历史舞台。中央集权制度最大的特点是:一人或者少数几个人进行独裁统治,掌握至高无上的权力,全国最高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军事权、财权等都集中在皇帝一人身上,君王有着极大的独断性和随意性,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没有独立决断的权力,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中央集权制度的具体表现就是地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民主共和制的实质就是把社会成员作为平等主体,不是把人当成工具,而是把人当作人,尊重人、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因而每个人都有参与选举和决定社会事务的权利。民主共和制的核心是国家权力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属于社会绝大多数人所有。民主共和制又分为直接民主共和制和间接民主共和制。直接民主共和制是指由广大公民直接组成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亲自行使国家权力。间接民主共和制是指由公民依法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议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民主共和制这种政体。社会主义国家采用民主共和制政体,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基本特征决定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全体人民群众,在共同享有对生产资料不同形式的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基础上,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管理国家、管理各项经济社会文化等事业,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社会主义民主共和政体与资本民主共和政体具有某些历史继承性和一定的共同性,但由于各自所依存的国体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辛亥革命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广泛传播了民主共和理念。

促进了中国社会变革。社会变革是依照一定目标对社会体系进行改造的社会运动。社会变革包括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广义上讲,社会变革包括社会改良和社会革命两种形式。社会改良是通过温和方式解决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的矛盾。社会革命是通过激进方式解决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的矛盾。社会革命以推翻旧政府、旧制度,建立新政府、新制度的形式出现。中国历史上的商鞅变法、欧洲历史上的宗教改革、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现代社会主义革命等都属于广义上的社会变革。社会变革通常发生在原有社会矛盾尖锐、各要素之间的不适应和不协调已严重影响到社会正常运行和进一步发展的时候。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阶段,是不需要也不可能发生社会变革的。社会变革需要全面改变抑或局部改变原有社会体系的相互关系,社会变革必然会触及社会阶级、阶层、群体和个人的地位和利益,会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以封建社会为例,变革前,门阀贵族掌握着巨大财富、政治等利益,变革后,当权阶层剥夺了原有阶层的财富、政治利益,转化为自身利益。又比如,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了原有的地主阶级政权统治,剥夺了他们的经济、政治利益,使得底层农民、工人阶级获取参政、议政、当选人民代表等政治利益,经济上又通过建立国有企业,使得工人阶级成为国有企业的主人。社会变革是曲折而艰难的,尤其是社会革命,需要付出一定代价,但无一例外并不同程度推动了社会发展进步。历史表明,社会变革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没有社会变革就没有社会的发展进步,就没有生产力的大力提高。人类社会正是通过不断变革,才从史前文明走到农耕文明,走到工业文明,再到数字文明,才有今天的繁荣。辛亥革命推翻了旧的政治体制和生产关系,促进了中国社会变革。

历史在继承中不断发展,辛亥革命尽管已经过去了110周年,但对中国近现代社会变革影响是巨大的,中国共产党人所从事的事业正是在辛亥革命志士奋斗事业基础上的继续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人是孙中山先生革命事业最坚定的支持者、最忠诚的合作者、最忠实的继承者。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思想的解放、观念的更新、文化的进步,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社会变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能够取得突破性进步的根本动力。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伟大革命,这场革命拉开了中国完全意义上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的序幕。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正是有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才促进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伟大觉醒,才有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中国革命的面貌从此焕然一新,中华民族由此艰难但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伟大复兴征程。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副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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