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优化营商环境的内涵和要求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走深走实走细,全国各省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等国家法规文件基础上纷纷推出了各自的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湖南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提出,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建立“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走在全国前列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当前,湖南在全国首创推出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已成为全国政务服务品牌,经验得到全面推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下一步要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引,对标国际一流、国内先进,更高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营商环境决定市场能否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政府更好发挥作用,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具有重大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公共治理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力度,把工作重点转向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支持创新等,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实现市场资源自由配置,产业行业自律、自生,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充分投资发挥空间,政府除必要的监管,不再过多插手微观事务,而是主抓宏观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是新时代改革、开放、创新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也就是说要敢于推进深水区改革,勇于创新,敢于试错。营商系统协调难度大,稍有不慎,容易产生监管问题,也正因为问题复杂,才需要各级各部门恪尽职守,创新应对。
优化营商环境关系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关系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包括中企外企要一视同仁,完善公平竞争环境。要着力放开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良好的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中小投资者、小微企业和国有企业、机构投资者、大公司一样都有市场进入机会,各类人才和劳动者群体都有职业进入机会,从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同时也让中外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都能在中国投资发展,创业致富,由此营商环境优化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要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是实现社会和谐、政治清明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要激发企业家精神,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关键是构建好新型政商关系,必须把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在营商环境建设中,领导干部是政府尽职尽责的最大责任人,民营企业家是市场的代表性主体,只有抓好两类最关键主体,才能理顺好政商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让企业家一心一意经营,少受干扰,同时政治清明也更有保障。
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主线,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一方面肯定了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已经取得的成就,指出经过改革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发挥经济稳定器作用,有些事不用政府去做,市场机制会自动调节;有些事不用中央政府去做,地方政府会主动做工作;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工得到更好体现,政府和市场各得其所。另一方面也指出,我国仍然存在不少束缚市场主体活力、阻碍市场和价值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的弊端。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难以形成的,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也是难以推进的。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悟其精神内涵。
多措并举,系统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几乎涵盖了营商环境建设的所有领域,包括持续提升投资(项目)建设便利度,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也涉及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等重点任务。
内外一视同仁,公平竞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促进公平竞争,就是要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给民营企业充分的产业参与机会。要求用“一诺千金”的标准信守对外开放政策承诺。高度重视并建立履约执行机制,确保履行同各国达成的多边和双边经贸协议;对于现行法律法规,凡是不适应扩大开放的,进一步完善。要完善政策执行方式,进行政策执行前评估,考虑同其他政策是不是有叠加效应;政策执行不能有所有制歧视,对待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如去产能、去杠杆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不能戴着有色眼镜落实政策,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对民营企业断贷抽贷。
保护市场主体,纾困惠企。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世界经济冲击的高度,提出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要求做好各类政策调整,落实好特殊的纾困惠企政策,包括继续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发展普惠金融,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适销对路出口商品开拓国内市场等。
促进要素流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必须具备强大的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和稳固的基本盘,并以此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在激烈国际竞争中的强大竞争力、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强大推动力。我国营商环境既要做好国内建设,又要做好国外对接;既要持续深化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又要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还要注重了解国际事务,深入研究利益攸关国、贸易伙伴国、投资对象国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趋利避害。
体现大国担当,加快优化进程。实践证明,我国的营商环境相比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优化进程在大大加快,面对世界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单边主义、保护主义蔓延,中国对外开放非但没有止步,而且推出了一系列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包括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稳步推动金融市场准入等。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国重申,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坚定不移,对外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这与西方动不动搞制裁、“脱钩”,恶化世界营商环境形成鲜明对比,彰显中国的大国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敢于啃硬骨头、闯难关、涉险滩,坚决扫除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营商环境建设是系统工程、长期过程,急不得,也等不得,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系统工作思路,通过改革不断优化。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扎实推进湖南营商环境建设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湖南要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论述,紧扣“三高四新”抓落实,把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作为营商环境优化的出发点。
优化有利于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为高技术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如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让有为企业家在产业领域大显身手,让投资者获得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风险溢金,从而形成创新企业孵化的机制。湖南要深入研究产业运营特点,调研了解企业需求,立足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定位,在建设“八大工程”、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创建一批高端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品牌产品、产业园区过程中,谋划好本地营商环境建设。
优化有利于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科技创新高地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创新系统构建,创新成果产出,创新技术转化,有效沟通产学研,提高基础创新学者、应用创新专家、技术开发人员的协作度。湖南要把创新摆在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位置,比如围绕创新引进人才,吸引人才落户,优化资源配置,引导科研机构和高校布局、承接产业转移、吸引企业落户。
优化有利于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的营商环境。完善的营商环境要求打破封闭、垄断、保守,促进开放、竞争、进取,高效利用内外部资源,市场主体“走出去”“迎进来”道路畅通。湖南要深入推进“四大改革行动”“五大开放行动”,在内陆地区增强经济活力、完善市场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体制机制改革上走在前列,在内陆地区制度型开放、对非经贸合作、开放平台建设上走在前列。
优化有利于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服务经济发展,而且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高质量发展,这需要综合统筹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不仅为市场主体发展赋能,更要综合协调不同经济社会主体责任、权力、利益关系,通过外部环境影响市场决策。湖南营商环境建设要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内涵;有利于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有利于文化强省建设,发展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有利于美丽湖南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优化有利于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通过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根本利益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产业跨区域转移,从而促进国内大循环;能够通过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快“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从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湖南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把扩大内需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畅通国内国际经济循环。
优化有利于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通过消除区域市场壁垒,打破行政性垄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支撑城乡、跨区域尤其是都市圈、城市群、经济带一体化发展。湖南要落实在全国及中部的区域发展战略定位,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一核两副三带四区”区域经济格局。
优化有利于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事关经济主体平等参与,社会公平公正,经济透明公开,区域平衡发展,国家和谐进步,其构建要充分把握好发展和稳定、民主和集中、市场和政府、指导和命令等关系,做到市场纠纷处理及时,经济风险应对得当,各方诉求充分回应,政商关系亲清。湖南营商环境优化要有利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有机统一,促进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颁布实施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特别强调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力行简政之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监管,持续优化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生态。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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