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美丽湖南建设
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绿水青山是湖南的名片,多少年来,一句“不到潇湘岂有诗”令湖南人感到由衷的骄傲与自豪。
近年来,湖南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并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具体来看,空气越来越好了:2021年全省空气优良率达91%,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江河越来越清了:全省14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7.3%,居全国第4位;生产方式越来越绿色化: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8%,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连续两年获评国家优秀。与此同时,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洞庭湖及四水流域非法采砂、长株潭绿心地区违规建设、自然保护地违法开矿等重点难点问题治理成效明显,湖南人民生态环境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正成为激荡三湘四水的共识和共为。
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统领性、基础性、综合性重要法规的颁行,得益于执法检查的“亮剑”,也得益于全省各地的全力配合。比如,这次执法检查通过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加强法治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不断深化监管执法等方式,令“一法一条例”的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相关统计显示,本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检查指出的175个问题,已有129个完成整改,正在推进、达到序时进度的有44个。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建设美丽新湖南,是一场涉及发展方式、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变革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当前,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存在着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落实法定责任还不到位、一些重点领域仍存在突出短板、监管执法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对标中央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期待,仍然存在差距。唯有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才能走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当前,进一步抓实抓细执法检查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全面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各级各部门要压实法定责任,落实制度要求,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准确把握新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强生态;强化科技创新和支持保障,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要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持续优化法治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是关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国之大者”。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严密法规制度、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宣传教育中更好地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必将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早日建成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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