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 枫桥老经验与高桥新实践
作者:朱有志 来源:2022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6日 10时29分35秒 编辑:陈家琦
经验,一经总结出来且见诸文字,就成了“理论”。而“理论”的层次性特征表明:对事物发展的某一层次的理论抽象所构成的“经验”,再要变成新的“实践”乃至“成功的实践”,又需要经过几个层次的“主客体互动”的实践“中介”方可实现。这,就是“经验”变为“实践成果”的奥秘;这,也是人们常谓“经验”难学的原因。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枫桥镇创造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要求性、目标性“经验”,而高桥镇探索的“三分三调”模式是操作性“经验”,该镇实践的“用心用情用法”举措则是党委领导指挥、协调、驾驭创新性实践的把控性“经验”。
在从宏观目标性、到总体把控性、至具体操作性的一系列“经验”链条上,每一个“环节”又是一个自组织小系统,又需要系列的创新性措施和行动。正因如此,高桥镇学习“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才显得出新出彩、弥足珍贵!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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