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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乡村治理体系的有益探索

作者:王克修 陈文清 来源:2022年第13期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1日 05时51分55秒 编辑:陈家琦


乡村治,社会安,国家稳。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走乡村善治之路。2018年以来,我们围绕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在怀化市溆浦县、麻阳苗族自治县等地选择了15个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发展水平、工作基础等各不相同的行政村进行长期观察,深度参与当地乡村治理工作,取得大量第一手材料,形成了一些实践思考。

面临问题: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存在诸多挑战。基层党组织力量有待加强。农村党员队伍青黄不接、人才流失严重,尤其缺乏年轻有为、愿意做群众工作的人。每到村“两委”换届选举时,在选人用人上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治理难度不断加大。基层党建、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大量行政事务下沉到村,“一票否决”考核硬指标、密集督查检查以及“痕迹化”文档要求仍不同程度存在,让乡村干部疲于应付。农村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乡风文明、民俗文化传承需要加强。治理方法较为单一。现在一些农村空心化、家庭空巢化、农民老龄化的问题比较突出,面对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村民在信息技术应用上的能力较低,各类活动参与率低,乡村治理创新面临不少难题。

具体做法:推行“党建+群建+村规民约+幸福基金”模式。夯实基层党组织。结合党支部“五化”建设和网格化服务工作,将各类乡土能人充实到基层组织中来,建强党支部堡垒,出台党员管理具体规定办法,完善党员设岗定责和积分制管理体系,推动党员干部干在前、做表率。健全群团组织。这15个村普遍构建了村党支部领导下的“7+3”群团组织,包括由共青团、妇联、计生协、关工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部门归口管理的7支队伍和村民自发组织的幸福基金理事会、红白喜事理事会等3支队伍。强化村规民约。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综合治理、乡风文明等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并成立执行委员会,负责考核兑现。设立幸福基金。采取村民捐资一部分、村里运转经费保障一部分、上级党委政府以奖代补拨付一部分的方式成立幸福基金,用于困难帮扶、道德模范人物评选表彰、公益活动、村民教育等,如楠木桥村幸福基金总额已达40余万元。

有益启示:解决好“为谁管、谁来管、如何管”的问题。致力满足农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要紧扣“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的民生幸福工作目标,从群众身边的困难问题入手,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尊重民意、化解民忧、维护民利的过程。强化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坚持党对乡村治理的领导,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发挥好党支部和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同时,农民最懂乡村,要畅通村民参与村务决策、反映诉求的渠道,强化农民的主人翁意识。明确乡村治理的重点和路径。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迅速发展,广大乡村既具有传统属性又具有现代属性,致使乡村治理更为复杂化。同时,随着国家对农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使得国家公共资源更多向村庄、向基层倾注,但同时农村人口继续向城市集中,对乡村基层治理模式造成一定影响。必须健全和完善以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筑新时代乡村治理的稳定架构和可靠路径,积极发展特色乡村产业,通过产业兴旺吸引更多的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促进农民生活美好,实现农村社会稳定。

(作者分别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研究员、中共溆浦县委党校高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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