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并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当代中国民主理念和民主实践进行了高度概括,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迈入新境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专题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文献,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就制度程序而言,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就参与实践而言,我国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就实际效果而言,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发展,为中国发展进步、中国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实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世界民主政治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我们坚持中国的民主按照中国的特点、中国的实际来设计和发展,坚定不移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之路,创造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得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14亿多中国人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伟大创造,代表着一种全新的民主观和自主的民主路,打破了各种西式民主教条和理论迷思,破除了“西式民主唯一论、普世论”,为丰富和发展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其巨大成功,提振了发展中国家发展民主的信心,为人类民主事业发展探索了新的路径。这是中国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也是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
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发展和实现的,是党领导人民创建的新型政治文明形态。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也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有序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才能保证人民群众在社会各领域真正享有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权利,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最广泛、最充分的表达和反映,进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为正确认识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遵循。
坚持好完善好贯彻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着党的初心和使命,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这一制度的设计和安排,体现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这一制度的运行和实践,有力实现和保障了全过程人民民主。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贯彻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要渠道。这个主要渠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表现形式。人大的立法、监督、任免等各项职权,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在保障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确立了实现民主的形式和渠道,明确了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为实现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法理依据和法制保障。三是人大自身形成了一整套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通过长期探索、实践和发展,人大的立法制度、组织制度、议事规则、工作制度都形成了一套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的理念原则和制度安排。
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重要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我国共有260多万名五级人大代表,他们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也是实现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推动力量。我国历来重视代表构成的广泛性,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也有自己的代表。同时,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也占有适当的比例。此外,我国实行兼职代表制,人大代表不因当选而脱离原来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同样也不因执行代表职务而领取额外的报酬。这些都有利于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从而为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思想长城构筑得更加坚固,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工作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有特殊重要性。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宗教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明确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更好组织和引导信教群众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
坚持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权法治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有人权,不能以别的国家的标准来衡量,更不能搞双重标准,甚至把人权当作干涉别国内政的政治工具。”我们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刻认识做好人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不断坚持好、发展好在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弘扬正确人权观,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积极开展国际人权斗争,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 新湘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