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有一江碧水
湖北长江干线流经里程超千公里,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和三峡库区所在地,担负着“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特殊使命。
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莅临长江沿线考察并作出重要指示,提出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湖北保护长江提供了根本遵循。
长江干流湖北段水质自2019年起连续4年稳定在Ⅱ类;2022年虽遭遇历史罕见干旱灾害天气影响,326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仍达到90.5%,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达到100%。
这组数据,是湖北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生动体现。“母亲河”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童年记忆正在逐渐回归。
扛牢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
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强调,要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共抓长江大保护,守住流域安全底线。
为此,湖北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部署重点工作。将长江大保护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对长江跨市界和主要河口断面实现监测考核全覆盖。
作为河湖大省,湖北率先出台河湖长制,全面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林长制,35937名河湖长、5.3万余名林长,人人肩上有责任,让河湖林管护全覆盖。
2023年开年“第一文”,湖北出台《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以长江、汉江等一级干支流为骨架,布局重点湿地保护修复区域,以流域综合治理守护一江碧水。
5年来,湖北持续开展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一江碧水、两岸青山,江豚腾跃、白鹭翩飞的景象,在自然的背景板上铺展成山水相融、人水相亲的画卷,保卫“母亲河”成为荆楚大地百姓的共同使命。
湖北大手笔擘画生态长江新蓝图,“1+5+N”规划加紧编制。“1”,即一个总体规划——《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5”,即5个支撑性专项规划,包括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现代产业走廊、绿色宜居城镇建设及文化建设。“N”,即对已经出台的规划,如湖泊、湿地、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进行修改和调整。
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
湖北之于长江,承载着一连串厚重的责任——长江干线流经里程超千公里的唯一省份,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
在“十四五”的蓝图里,湖北继续攻坚克难,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为“春来江水绿如蓝”贡献湖北作为。
看污染防治攻坚——
曾几何时,“化工围江”一度让“母亲河”伤痕累累,消失了往日的灵气。湖北针对污染治理攻坚,壮士断腕破解“化工围江”——累计“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452家,沿江1公里范围内实现化工“清零”。清查1248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对其中9067个开展整治。禁养区1.28万家养殖场全部关停搬迁。
看生态保护修复——
湖北一体推进禁渔、治岸、增绿、活水,长江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提升。推进实施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63项,获得中央补助资金20亿元,带动83.22亿元省市修复项目资金投入。
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顺利获批,再次获得中央奖补资金20亿元,带动地方配套资金投入52.15亿元。实行长江汉江流域禁捕退捕,3.2万名渔民全部转产安置。取缔各类码头1810座,腾退岸线150公里,沿江造林绿化84.2万亩,生产岸线加快向生态岸线转变。整治修复废弃矿山327个,修复退化湿地面积10.79万亩,国家重要湿地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2022年11月,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湖北成功举办。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在丹江口水库开展以水资源实物量为重点的生态价值核算,鄂州市采用当量因子法进行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咸宁市水环境治理经验获国家通报表扬,清江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
看精准、科学、依法治污——
推进“织密一张网、提升一平台、形成一套图”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信息化建设。发布省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填补行业空白。出台全国首部防治磷石膏污染的地方性法规。率先在长江流域出台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省级安排2亿元开展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和跨界断面水质奖补。
与湖南省签署长江干流鄂湘段(首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巩固现有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成果。目前省内重点流域横向补偿机制建设已覆盖全省85.4%的区县,实现流域高水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以综合治理守牢流域安全底线
2022年,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指出未来5年,要努力实现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取得新进展。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决守住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安全底线。强化省级统筹,将全省划分为长江、汉江、清江3个一级流域和16个二级流域片区,确定流域综合治理的“底图单元”。加强长江、汉江、清江流域的上下游统筹、左右岸协同、干支流互动,共抓长江大保护,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守住水环境安全底线。
2023年1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是湖北第一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规划纲要》要求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
《规划纲要》明确,以流域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地理单元,把先行区建设的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落实到流域治理的底图上,通过评价指标统筹推进四化同步发展。
2023年1月29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会议,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扎实推进《规划纲要》实施,对着力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流域综合治理、四化同步发展等中心任务,推动《规划纲要》落地见效,荆楚大地风帆正劲、江潮正起。
- 新湘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