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做好救助帮扶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保障改善民生的生动实践,深入艰苦地区、基层一线特别是近期雨雪、地震等受灾地区,努力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将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前发放“两节”期间救助金。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各类困境儿童等群体的关爱帮扶,做好受灾地区救灾救助和北方地区取暖救助,守好基本民生底线。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保障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关心关爱工作在条件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做好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的照顾救助和帮扶工作,深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
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全力做好煤电油气保供稳价工作,特别是在极端灾害天气期间加强设施巡查,及时应对突发情况,确保供电、供暖、供气稳定,保障群众温暖过冬。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粮油肉蛋奶果蔬菌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产销保供,发挥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做好运输保障、畅通物流配送,确保数量充足、品种丰富、质量放心、价格稳定。加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丰富旅游市场供给,激发假期消费活力,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大对餐饮住宿、景区门票、停车场收费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促销活动,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络交易和服务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营造节日氛围。以强信心为重点加强宣传引导,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把农技知识、文化服务、科普宣传、健康检查、法律咨询等送到基层,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等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文艺活动。安排优秀电影、电视剧、电视类节目播映,持续推进“村晚”示范展示活动,提高群众性文艺节目质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传统节日深度融合,营造欢乐吉祥、温暖和顺的节日氛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创作引导,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现象,净化节日文化市场。
四、做好春运工作,精细化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加强重点时段、热点路线运力储备和供给,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优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方便旅客联程运输和中转换乘。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提高充电、用餐、如厕等服务能力和质量。严格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英烈遗属、老幼病残孕等重点群体乘车服务政策,加强农民工、学生、农村地区群众等重点群体出行服务保障。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休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错峰避峰出行。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管控,有效缓解高速公路大流量路段交通压力。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运输受阻、旅客滞留、险情事故等突发情况。强化铁路、道路、水上交通和民航安全管理,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超速、非法营运、农用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等行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五、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统筹做好新冠、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落实“四方责任”,加强养老、托幼、学校、社会福利等机构以及空间密闭场所防控,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加大医疗资源特别是儿科、呼吸科等医疗资源统筹力度,充实医疗机构门急诊、儿科、呼吸、重症等重点科室医疗力量,加强医疗机构常用药品、检测试剂、医疗设备、收治床位等准备。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加强疫情报告,及时发布信息,消除公众疑虑。科学宣传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接种疫苗,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
六、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查密防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电气热、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深化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抓好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商场市场、餐饮娱乐、酒店民宿、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厂中厂”、仓储物流、加油(加气)站等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和森林火险等的监测预警,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七、主动处置矛盾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围绕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以及电信网络诈骗、涉黑涉恶、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等突出违法犯罪,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强化社会面巡防巡控,加强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管控,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节庆活动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
八、倡导勤俭文明过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持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作风,开展“我们的节日”等文明实践活动,扎实推进移风易俗,严格家教家风,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严明纪律要求,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问题,严防严治隐形变异现象,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大力纠治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现象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及时防治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治以总结和推进工作为名随意向基层派任务,多头重复要求报材料、填表格,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行为。
九、加强值班值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力量,落细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应对,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优化力量和装备编成,确保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响应。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值班执勤,保证服务质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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