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道路交通治理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村道路作为广大农村群众的“幸福路”“致富路”,“走得安全”是通向幸福和富裕的关键一步。推动农村道路交通治理现代化,对于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非常重要。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短板弱项
近年来,湖南为防范化解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风险,持续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据统计,近几年,湖南农村地区亡人交通事故数占湖南亡人交通事故总数60%以上。2023年的较大事故中,有80%发生在农村。调研表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一弱三差”的问题表现尤为明显。
管理力量手段相对落后。湖南省农村交警中队455个,覆盖率仅为26.5%,少数县市农村中队警力占比不足10%,人防力量严重不足。此外,受经费、保障影响,“两站两员”“驻村辅警”等辅助力量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同时,湖南农村地区交通科技设备总量偏少、密度不够,全省有87个县市区卡口、视频监控百公里覆盖率不足10%。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较差。农村地区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意识不强。随着车辆技术不断进步,对驾驶员技术要求逐渐放低,导致农村地区无证驾驶违法比较严重。此外,农村群众普遍缺乏交通文明养成教育,主动防范交通事故和自我保护意识、能力较弱。
车辆安全行驶性能较差。农村家庭购置车辆时倾向“能跑就行”,摩托车、低速非国标电动车、农用车辆占比较高,安全性能不高。农村地区车辆检修站点少,驾驶员对车辆保养、维修知识掌握度较低,车辆缺乏必要的检修保养。
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较差。农村道路交通基础条件差、历史欠账多、隐患短板突出,湖南省县乡村公路达20.2万公里,且绝大多数为无路肩、无标志、无标线、无防护设施的“四无”道路。此外,湖南省还有1万多处平交路口和穿村过镇、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隐患路段亟待治理。
农村交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
在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的过程中,湖南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大变样。其中,湘西州面对地处武陵山区,道路隐患突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现实困境,积极主动探索,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一体同防共治,工作责任“压得实”。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民生工程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州15件民生实事,出台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七考二督”工作机制,实行政府绩效等“7类”考核和州委、州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
全域细防精治,隐患治理“抓得紧”。聘请专业公司对农村道路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累计排查“三无”车辆5.72万台、道路隐患点段536处,并限期整改清零,打造了209、319国道共线路段示范路。
主动群防联治,管理力量“融得深”。在湖南省率先开展农村派出所管交通改革。保靖县在实施农村派出所管交通后,涉交信访、投诉同比下降80%。建立“警医、警保、警邮”联动合作和向人民报告机制,多元化推进治理力量融合发展,有效提升管理水平。
全民宣防齐治,宣传教育“搞得好”。持续加强农村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建成“一村一标语”以及农村村口警示提示牌宣传阵地1541个,组建交通安全宣传微信群3161个,覆盖1652所学校、1567个行政村,“驾驶人百日零违法挑战赛”参赛率达30%。
推动农村道路交通治理体系转型
推动农村道路交通治理体系转型,防范化解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重大风险,要突出抓好高位推动与社会共治、执法治标与源头治本、强基固本与科技创新、宣传教育与文化养成“四结合”。
坚持高位推动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做优顶层设计,完善市县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难点事项。做强专业力量,加强农村地区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广“队所合一”“一警多能”的农村派出所管理交通模式。做实社会共治,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群众自治范畴,依托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教育惩戒措施,不断规范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出行行为。同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平安建设、乡村振兴和绩效评估等考评体系,用好用足提醒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压实工作责任。
坚持执法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推进农村地区临水临崖临坎、平交路口、穿村过镇、急弯陡坡、长下坡等“五类重点路口路段”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三必上”“五必上”“一分隔三增设”等措施,完善“五小工程”建设。加大违法打击整治力度,推动多部门联合“打非治违”,突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要路段、重点场所、重点违法、重点企业的执法管理。加大管理责任追究力度,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组织部门查办工作机制,强化事故深度调查问责,有力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
坚持强基固本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完善农村道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标准,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提升道路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积极推广保靖县毛沟镇党政管交通模式,推动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职、协同配合。探索推广怀化洪江“委托乡镇执法”等交管创新实践,持续深化“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积极推动交通安全劝导员与护路员、农机员等力量融合发展。提升科技基础保障能力,结合“雪亮工程”,加大农村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建设投入。推广湘西矮寨数字化中队建设应用经验做法,加快农村地区数字化中队建设,加强事故风险点段“支路哨兵+会车预警系统”等科技设备建设,提高路面管控能力。
坚持宣传教育与文化养成相结合。革新宣传教育方式,积极推广长沙浏阳、湘西花垣“网格化”交通安全精准宣传模式,以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教。深化宣传警示曝光,将典型事故案例以及“两违”等严重违法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通过各类媒介广泛传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培育交通安全文化,推动传统文化、农村文化与交通安全治理相结合,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村规民约、道德公约。
(作者系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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