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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与把握长株潭一体化与长株潭都市圈建设之间的关系

作者:罗黎平 来源:2024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4日 05时04分33秒 编辑:陈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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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湖南省正式实施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战略,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批复、3月湖南省政府正式发布《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长株潭一体化与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战略层级基本对等,目标任务基本同向,通过对二者进行系统审视分析发现,长株潭都市圈建设之于长株潭一体化,并非独立并行与战略的新旧替代,本质是长株潭一体化进程的阶段性任务,也是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新阶段的战略深化与聚焦。


从我国城镇化空间形态的演变特征与趋势看,城市群与都市圈在空间载体上分别对应新时代新型城镇化两种空间形态

长株潭城市群是湖南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全域,面积2.8万平方公里,2022年年末常住人口1699万人,以全省七分之一的国土面积、28%的人口,创造了40%以上的经济总量与财政收入,是湖南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强力引擎。长株潭都市圈是长株潭城市群的核心区域,是以省会长沙这个特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规划范围包括长沙市全域、株洲市中心城区及醴陵市、湘潭市中心城区及韶山市和湘潭县,面积1.89万平方公里,2022年年末常住人口1500万人,是长株潭城市群内部高质量生产要素高度集聚的核心区域。

从我国城镇化空间形态的演进趋势看,城市群、都市圈正在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空间治理单元和区域政策载体。首先,城市群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指出,城市群是新型城镇化主体形态,是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其次,都市圈集聚人口的能力日益增强,其空间尺度介于中心城市与城市群之间,在国家空间规划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向上链接城市群,向下衔接中心城市和中心城市所辐射带动的区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将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中国城镇化的引领型载体。


从城市群形成演化的阶段性规律看,推进都市圈建设是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任务

城市群形成发育过程是一个各城市之间由竞争变为竞合的漫长自然过程,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美国学者比尔·斯科特将城市群空间拓展阶段划分为单中心(中心城市为主导的阶段)、多中心(中心城市和郊区相互竞争阶段)和网络化阶段(复杂的相互依赖和相互竞合关系)三大阶段。按照这个阶段划分标准,做强中心城市对应于城市群形成发育的第一阶段,都市圈建设则对应于城市群形成发展的第二阶段或者说是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之间的过渡阶段,真正意义的城市群最终形成则对应于第三个阶段。相应地,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也会经历一个一体化程度由低向高的漫长演化过程,最终进入城市群高度一体化和同城化发展阶段。

长株潭一体化同样如此。可以人为地加速这个进程,但依然要遵循城市群形成发育演化的阶段性规律和一体化程度由低向高的演化过程。目前关于都市圈的概念界定,一般认为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到2020年,全国城区常住人口过1000万的超大城市有7个,其中省会城市只有广州市和成都市2个;11个省会城市为特大城市,其中大连市、昆明市、郑州市、哈尔滨市、长沙市、济南市刚跨入特大城市门槛;其余的省会城市均仅属于大城市甚至中等城市行列。如果按照都市圈的定义与省会城市目前的城市规模做阶段划分,可以发现,即使到今天,除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等主要城市群、经济圈外,长株潭城市群与全国大部分以省会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严格意义上依然还处于中心城市为主导的形成发育阶段或者都市圈发展阶段,还没有演化到网络化的城市群发展阶段,推进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正是长株潭一体化在当前发展阶段亟须完成的阶段性任务。


从长株潭一体化的探索实践看,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是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新阶段的战略深化与聚焦

从1984年正式提出建设长株潭经济区方案,到1997年实施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战略,再到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经历了几十年的有效探索,已成为全省现代化建设和全方位开放的战略支撑。但同时,长株潭一体化实践的矛盾与问题也日益凸显,长株潭都市圈建设很大程度上就是针对这些矛盾问题的战略局部调整与新部署。

国内外城市群发展的经验表明,中心城市发展能级和竞争力的高低与城市群一体化水平的高低、进程的快慢显著相关。随着长沙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发展的空间与资源承载能力受限,经济活动已经开始跨越城市行政区划边界。在这种情况下,基于行政空间的治理模式无法满足跨行政区发展的城市经济空间治理要求,亟待突破行政区边界,疏解一般性产业与城市功能,提高中心城市的人口与经济承载力。此外,长株潭一体化实践探索了几十年,但时至今日,三市行政主体职责边界和一体化共同目标依然尚未完全达成一致,行政区划面积偏大,一体化发展的内部协调一直存在不少阻力。长株潭都市圈作为与长株潭城市群演化现阶段相对应的、更具操作性的一体化空间载体,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既解决了省会长沙城市发展的空间拓展问题,又将长株潭一体化的阶段性目标与重点任务“策略性收缩”到一个更具操作性的空间载体。

总体而言,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本质上是新阶段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动长株潭一体化作出的战略局部调整与新部署,是长株潭一体化的战略深化与聚焦。也正因为此,在推进实施过程中,观念上,应将二者视为一个逻辑整体,树立抓都市圈建设就是抓长株潭一体化的理念;操作上,突出阶段有限目标与共性任务,当前重点抓好长株潭都市圈建设,力争在新的历史阶段加快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作者系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分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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