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事不私”方能致公
《晏子春秋·内篇问上》中,有一句名言:“举事不私,听狱不阿。”意思是说,为国家办事时不能存私心,在处理案件时不能有所偏袒,强调做事要秉持正确的公私观。这也是老百姓评价这个官是不是好官,是不是公正无私、全心为民的标准。
“举事不私”,就是“公权不私用”。这最能看清一个人的党性,一个人的信仰,一个人的品质,一个人的官德。“公权”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公权”姓公。公就是公平、公正、正大光明,不容一点私。私情、私心、私欲,乃公之大敌。“公权”是为民服务的权,尽管掌握在个人手中,但不能用来谋私;这是原则问题,党性问题,也是对党忠诚的问题。越是手握重权,越要“举事不私”,树立为人民服务、不谋私利的思想;“公权不能用来谋私”,是我们党的好作风,是我们党的政策主张受到群众拥护的根本所在,也是党员最忠诚的信仰。
“举事不私”,自古是封建社会好官、清官的标准,更应是共产党干部坚守的底线。守住“公权不能谋私”这条红线,这条底线,才能用好手中权力,永不变色。红线、底线,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触碰不得。“触电”的后果,相信每个人都很清楚。凡是手中握有“公权”者,都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摈弃“官本位”思想,才能用好权,用对权;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用在牢记宗旨、为民尽责上。关键是要去私存公,不搞优亲厚友,不为人情关系所累、不为外界因素所困。
有道是:“无欲则刚”。在用权上,则是“无私则公”。南宋文学家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记载:李氏家族曾有一人在朝中做官极其清廉,公私分明。一天,他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信,他当即灭掉公家蜡烛,点燃自家蜡烛,这才展阅信件。一支小小的蜡烛,且在无人知晓情况之下,竟有如此警觉和行动,着实让人钦佩。“公烛之下,不展家书”,成为流传至今的一段清廉佳话,成为后人尊崇的榜样。
西晋初年文学家、思想家傅玄在《傅子·问政》一书中写道:“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意思是说,为官从政关键在于去掉私心,否则就没有公道可言了。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须遏止私欲,做到公私分明,严格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把“去私”作为重要的为政之道自觉践行,自觉进行自我革命,才能不断提升精神境界,培育高尚人格情操,树立远大理想追求。唯有“举事不私”者,才可能让人信服,让人尊重。
北宋著名书法家米芾,曾任职涟水军使,相当于后来的知县,曾立下规矩:“凡涟地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元符二年,他离任时,特意将笔端残墨置于池水洗尽,以示“来清去白、公私分明”。唯有对公权怀揣敬畏者,有高度的自制力,有高度的警惕,才不会因小不严,而走到公权私用,甚至权钱交易的不归路。
“公权”是丈量公与私的一把尺子。古人云:“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利益面前,好处面前,诱惑面前,功名面前,美色面前,艰苦与享受面前,特别是在没有监督的公私面前,举不举“私”,可谓一念之间。此时“公权”面前仍能坚持“举事不私”,则证明你党性纯,信仰真,自律严。
- 新湘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