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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彰显审计担当

作者:谢 军 来源:2024年第16期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3日 10时55分01秒 编辑:陈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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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国有企业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主体、重要力量,关系着国家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全省审计机关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做好国有企业常态化“经济体检”,助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中贡献审计智慧和力量。

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措施落实中的推手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一揽子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省委、省政府结合实际,对标对表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要求。推进这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既是审计机关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抓手。全省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紧盯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措施,找准审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高度关注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科学、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等情况,以及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体制机制健全、转企改制和管理运行机制执行等情况,着力揭示和反映各级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推动解决贯彻落实中存在的落差、温差和偏差的问题,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充分发挥审计在推动国有企业高效运营中的探头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全省审计机关要紧扣“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实现,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这条主线,重点关注国有企业在打造“三个高地”、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和发展企业新质生产力等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情况;高度关注国有企业落实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等宏观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高度关注国有企业主业不聚焦、主辅不分离和历史遗留问题情况,着力揭示和反映国有企业偏离主责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僵尸企业”处置不到位等问题,促进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朝着“主业归核、资产归集、产业归位”方向进一步深化,扎实推进。

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中的引导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全省审计机关要紧扣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高度关注企业开发新产品、培养新业态、激发新动能的情况,促进企业发展优势产业链,加快提升企业主体的“质”和“量”;高度关注各级各部门支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等优势产业链提升外向度情况,促进提升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市场占有率;高度关注“专精特新”企业建设情况、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技术企业情况,以及国有企业在高新技术研发投入、投入方向、投入强度等方面的情况,促进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中自立自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科技动能。

充分发挥审计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中的卫士作用。当前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持续向好,但面临的困难挑战和风险隐患仍然不少。全省审计机关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把推动防范化解国有企业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好审计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中的卫士作用,更好统筹国有企业发展和安全。审计中,要高度关注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重点建设、重大项目的潜在风险情况;高度关注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情况;高度关注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合资合作等国际化经营有关决策机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重点揭示国有企业数据造假、财务舞弊、信息失真、管理漏洞等问题,防止国有企业各类风险连锁反应,牢牢把握不发生系统风险底线,促进国有资产既实现价值形态的保值增值,又发挥其使用价值对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为国家经济安全创造条件。

充分发挥审计在加强国有企业反腐治乱中的尖兵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在国有企业审计中,全省审计机关要把准中央赋予新时代审计的新职责新定位,发挥审计独立性、专业性强,没有自身利益羁绊的优势,发扬“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的职业精神和敢于斗争精神,着力揭示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和重大破坏资源环境等问题,以及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揭示和反映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对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同时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深入地辩证地进行分析、综合考量,为敢于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中的尖兵利剑作用。

充分发挥审计在增强国有企业治理效能中的参谋作用。运用国有企业审计成果,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既是维护审计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助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审计机关要立足权威高效,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提出审计建议性意见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现代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参考。要打好整改“组合拳”。注重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国资委和文资委等监督贯通协同,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总体格局,提升联动整改效能。要建立审计整改闭环。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部纳入清单实施台账管理,建立问题编号、跟踪督促、情况反馈、对账销号、督促检查“回头看”的机制,实现“问题清单化、整改透明化、销号实时化”的审计整改闭环化。要注重标本兼治。在推进审计整改中加强与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国有企业沟通,促进各单位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从改革的视角审视问题、以改革的思路分析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既要治已病,又要防治未病,切实将审计成果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作者系湖南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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