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基金”汇聚“大能量”
依托文明实践站,探索建立文明实践“幸福基金”,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是近年来各地创新基层治理行之有效的做法。溆浦县作为湖南省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自2019年启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市级试点建设以来,“幸福基金”平台已覆盖全县412个村(社区),累计筹资2000余万元,帮扶群众1.1万余人,解决了农村“无人办事、无钱办事”难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强化党建引领,在共建共享共管中做大做强。在村党组织主导下,通过村级拨款、村民捐资、社会捐助、奖励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5种渠道筹集“幸福基金”,实现了基金来源“广”。秉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按照热心服务暖民心、困难帮扶解民忧、文体公益惠民生、表彰奖励淳民风、村民培训增民智思路,实现了基金使用“准”。近3年各村举办培训班1800余场次,“幸福基金”共支出84.3万元。按照管理有机构、运行有机制、监督有举措的标准,成立专门理事会,建立财务报销、基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常态化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了基金监督“严”。
突出效果导向,在助力基层治理中凸显作用。探索了乡村治理新路子。“幸福基金”有效保障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使基层治理更加和谐顺畅。溆浦连续8年保持“湖南省平安县”称号,获评“全省平安建设重点推进县”、获授全省首届“平安杯”,“溆浦经验”被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弘扬了乡村文明新风尚。“幸福基金”通过开展困难帮扶、村民教育等活动,弘扬了文明乡风。近年来,全县创建全国文明村镇3个、省市县文明村镇313个。开创了乡村振兴新局面。“幸福基金”在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溆浦县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全省重点帮扶先进县。
坚持实践思考,在深化规律性认识中不断提高。推进乡村治理,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在推行文明实践“幸福基金”过程中,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各方面,才让“幸福基金”有号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实践证明,只有始终把乡村事务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乡村治理才能行稳致远。实现乡村善治,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我们在推行文明实践“幸福基金”过程中,正是因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行动落实到群众关心的每一件“小事”上,才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人民主体,让“群众的事情群众议、群众的事情群众办、群众的事情群众管”,才能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良好局面。解决乡村难题,必须运用发展思维和办法。我们在推行文明实践“幸福基金”过程中,正是因为“有钱办事”,才得以更好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各类影响乡村治理的难题迎刃而解。实践证明,只有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让农村更美、农民更富,才能在乡村治理中得到群众理解,赢得群众支持,取得群众信任。
(作者系中共溆浦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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