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系统集成进一步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作出了“进一步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的重大部署。社会活力是社会生产、运行和发展的创造力,既蕴含社会成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表征出永不懈怠、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还包括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整合力。社会活力是衡量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则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一招。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从解放思想、体制机制、社会治理等方面进一步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
进一步解放思想,是打开社会活力的“闸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放思想是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总开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如果我们的认知停滞、思想僵化,很多难题和问题就难以破解。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和本本主义的束缚,才能为进一步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提供思想基础。进一步解放思想,要以实事求是作为先导,冲破思想观念的阻碍,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怀揣自我革命的觉悟和胸怀,跳出思想观念的桎梏。
改革创新社会体制机制,是撬动社会活力的“杠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只有建立健全公正的社会体制机制,才能破除社会活力的各种障碍,才能推动生产关系与新质生产力更好相适应,才能推动社会良性运行和实现社会个体各尽其能、各显其才,从而使社会焕发健康活力。改革创新社会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政府改革、市场改革和社会改革,放权还权于社会,发挥社会力量在“微观问题”的主体作用,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能够吸纳社会张力、消减社会紧张、释放社会情绪,使之成为消解冲突的“安全阀”、宽容个性的“包容器”和催发创新的“驱动力”。
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增强社会活力的“牛鼻子”。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就是要构建一个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这是增强社会活力的关键所在。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必须始终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与渠道,不断夯实人民美好生活的物质基础和精神支撑,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形式。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要树立“人人有责”的共同治理意识,畅通“人人尽责”的共同治理渠道,创造“人人享有”的共同治理成果。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把蕴藏于社会的巨大活力激发出来。进一步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注重系统集成,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又要从长计议、脚踏实地,坚持守正笃实,久久为功。
(作者系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分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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