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大美湿地 守护美丽长江
长江经济带发展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利益,事关湖南高质量发展全局。湿地是长江之“肾”,修复湿地生态,就是修复长江生态。近年来,湖南林业把洞庭湖湿地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创造性地在全省与长江相连的洞庭湖和湘江等四水流域,大规模实施退耕还林还湿,形成了全方位整治、全流域修复、全范围创新、全社会参与的共抓大保护格局,从源头上保障了万里长江的清洁美丽。
从整体性着眼,强化全方位整治。洞庭湖流域影响长江生态环境的因素是多方位的,必须整体发力,多方共治。强化湿地功能整治特别是对洞庭湖湿地的非湿地生态功能的整治。积极稳妥清退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的欧美黑杨,按照“增量严格控制、存量逐步消化”的原则,不断恢复湿地生态。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整改违规采砂活动,严格规范捕捞养殖活动,彻底杜绝侵占湿地等违法行为,坚守洞庭湖自然保护区3076平方公里的生态红线。加快实施洞庭湖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逐步修复杨树清理迹地、被侵占岸线及洲滩,还洞庭湖湿地功能。强化自然保护地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自然保护地内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有针对性地采取督办、整改等措施,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规范化水平和整体生态质量。强化生物多样性整治。对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打击,重点保护好全省千年鸟道、洞庭湖候鸟栖息地等战略区域,科学划定湖南候鸟迁徙通道范围,制定候鸟迁徙通道管控措施,加强对麋鹿、江豚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生活环境及栖息地保护,让长江经济带尽展沙鸥云集、鱼翔浅底的生物多样性景观。
从系统性着手,实施全流域修复。洞庭湖流域是由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生态要素共同构成的江湖共通、林水相依的的生态系统,必须坚持全流域治理。首先是全流域提质湿地生态系统。认真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完善湿地分级体系,公布湿地名录,实施湿地保护恢复、湿地补贴项目,开展小微湿地试点建设,不断扩大湿地保护修复范围,确保全省湿地保护率持续稳定在72%以上。其次是全流域调优森林生态系统。大规模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涵养带建设,大力开展森林调优、城乡添绿为主体的国土绿化行动,继续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全省森林覆盖率持续稳定在59%以上,形成林水相依的局面。
从长远性布局,开展全范围创新。洞庭湖流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是一项新任务,需要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创造性推进退耕还林还湿试点。从2017年起,湖南在湘江流域8市启动退耕还林还湿试点,通过营造人工森林——湿地系统,减少入河排污总量,改善湘江水质。2018年,湖南将继续在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及一级支流水域完成退耕还林还湿1386公顷,发挥退耕还林还湿治理农业污染、面源污染、重金属污染的综合效益,不断改善洞庭湖流域的水质。开创性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为长远解决长江经济带尤其是洞庭湖生态保护问题,拟整合洞庭湖区的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探索建立管理统一高效的洞庭湖国家公园,为洞庭湖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开辟全新境界,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路子。针对性实施林业科技创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探索建立全流域生态监测、预警体系。鼓励林业科研院所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探索流域重金属污染降解、修复技术,推进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科技创新。
从协同性着力,推动全社会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越深入,越要注意协同,既要注重政府推动和公众参与之间的协同,也要注重保护和发展之间的协同。共同参与生态保护。高标准举办好第九届洞庭湖国际观鸟节,积极守护“观鸟胜地”,将洞庭湖候鸟保护的名片擦得更亮。坚持开展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护鸟飞”等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态保护。共同发展生态产业。“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相比于森林旅游,湿地旅游前景同样广阔,洞庭湖完全可以在共抓大保护的前提下,成为和张家界一样的重要旅游目的地。共同完善生态补偿。争取全球环境基金、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组织支持,探索涵盖“一湖四水”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争取出台《湖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前提是坚持生态优先。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实施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湖南林业系统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和指示,深入贯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委省政府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建功必须有我”的担当,加强湿地保护,守护一江碧水,造福子孙后代。
(作者系湖南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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