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养
公众生态文明素养是指公众素养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生态文明素养的培养和提升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养,对于学习贯彻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美好未来,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引导公众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是每一位中国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高度,引导公众履行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使命;要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中,增进公众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责任义务;要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中,教育公众担负起绿色发展责任;要在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中,引导公众履行美丽中国建设的历史责任。
持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提升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自觉性和主动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公众生态文明素养有了较大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但与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不相适应的是,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存在差距,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系统、规范、科学的生态文明教育。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关键是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其中,中小学要以渗透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习惯训练为主;高等院校要把生态文明意识教育纳入必修课程之中。政府部门要切实承担生态文明教育主要职责,同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文明教育,最终形成制度化、多元化、系列化、全方位、持久性宣传教育,提升宣教效果。要通过生态文明教育,使人们从日常生活习惯的转变上做起,培养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地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严格环境执法和监督,引导公众形成保护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和社会预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越来越严密,执法监管力度越来越大,法律的刚性约束发挥了巨大的震慑和抑制作用,对公众保护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和社会预期产生了正向引导作用。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核心在法、关键在严、要义在治。环境执法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的成效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生态权益能否得到保障。要通过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从严制裁、以案释法,发挥环境司法的引导作用,努力实现环境污染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公众生态文明素养的提升,还表现在公众对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监督上。在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正是由于群众积极举报,才使得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问题得以解决。提升生态文明素养,要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当好环境监督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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